嫩江市塔溪乡新建特种车辆库房

嫩江市塔溪乡新建特种车辆库房

项目需求详情:

1)工程名称:塔溪乡特种车辆车库;2)建设单位:塔溪乡人民政府;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塔溪乡4)建筑体量:12.2x 17.7M,场地变动的建筑体量也是不变;5)建筑面积215.94平方米;6)建筑布局:车库开间3间X4.5m+1间X4.0m,;7)建筑物功能:车库(装载车、吸污车、垃圾转运车)8)各层平面使用要求:一层,同上;9)计划施工时间:大约5月初,建筑构造:夹心彩钢板150厚保温,外板0.6厚,内板0.5厚,屋面板板厚余同;具体厚度以节能计算为准;10)基础形式:无基础,成品彩钢房。设计要求,间隔墙:彩钢板夹心墙,;11)层高: 4.5 米。12)供暖:电采暖13)上下水:该地区无市政外网,井水取水,不考虑上下水;14)车库门:3个4.5开间的选用4.0X4.0高翻板门1个4.0开间的用3.0宽X4.0高翻板门;15)设计要求:屋面配件选图集;具体以钢结构计算为准;16)设计要求:屋面钢檩条;具体以钢结构计算为准;17)设计要求:外墙彩钢板拉结墙板用100X100方管,间距1.5米;具体以钢结构计算为准;18)设计要求:夹心彩钢版间隔墙具体以钢结构计算为准;19)地面:15厚C30混凝土20)无吊顶;21)无雨棚;24)场区硬化地面:最宽16米,最窄7米,长度43米,面积约460平米混凝土地面;25)明确电气专业设计内容车库内设计照明、插座、电采暖;电源接入来自相邻居民区,民用电。26)场区新建路灯27)场区新加弱电监控功能


服务周期(天):45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塔溪乡
采购编号:HLJGCYB********Z202*****528
采购单位:嫩江市塔溪乡人民政府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种车辆 库房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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