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比选公告

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质量检测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芗城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4日10:17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2日10:30
预算金额¥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小雷
项目联系电话0596-*******
采购单位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市政集团商务合约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洪工 135*****6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小雷0596-*******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质量检测

项目编号:明建招【2023】6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小雷

项目联系电话:05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市政集团商务合约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洪工 135*****6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小雷0596-*******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质量检测

比选公告

根据设计相关规范要求,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质量检测,由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比选人),负责组织实施检测。现委托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该项目质量检测单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质量检测;

2、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3、拟投资金额:本项目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贰佰柒拾陆元整(小写:¥*****元)下浮71%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小写:¥*****元)

4、建设规模:本次改造的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排水、给水、交通、通信、照明及其他市政设施整治等。总投资概算394.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28.07万元。

二、比选内容

根据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国家有关规范进行现场检测,并在检测试验后出具壹拾份正式检测报告及壹份电子扫描件。

三、最高限价

按《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建材产品质量检测收费标准》(闽价[2000]函92号)下浮:(大写)百分之柒拾壹(71%)作为本工程的最高限价。

不在《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建材产品质量检测收费标准》(闽价[2000]函92号)内的检测项目,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制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清单,若实际有发生检测项目按照比选申请人报价时所提供自行编制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清单下浮:(大写)百分之柒拾壹(71%)作为本工程的最高限价。

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小写:¥*****元)

最终中选价=暂估总价(*****元)*(1-比选申请人报价下浮率)

(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下浮率需大于或等于71%,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比选方式:低价中选。

五、合同承包方式:固定优惠率加风险包干。

六、风险范围

合同价款中均已包括了比选申请人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费用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检测过程中所需的比选申请人管理费、检测费、人工费、劳保费、机械费、赶工费、利润、运输费、税费、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保险、利润(但不仅限于上述工作范围)的一切工作内容、一切费用等。

七、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比选申请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比选人有权在比选申请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比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比选申请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八、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己换发新证的,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或打印最新企业年度报告,未满一年的新公司无需提供);

3、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比选申请人应确保在合同履行期间资质等级证书合法有效; 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含见证取样检测)

4、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本比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的检测员应须为本企业在岗员工(自本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所署单位为准);

5、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6、《报价承诺函》中的工程检测费用和工程检测工期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7、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九、检测工期:

①比选发出检测进场通知书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所需检测工作,并提交壹拾份正式检测报告及壹份电子扫描件,不得无故拖延。

②如遇不可抗力或确实影响项目进度的,比选申请人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比选人,经比选申请人、比选人双方现场签证,检测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比选申请人放弃签证的权利,检测工期不予顺延。

  • 质量要求:

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各项指标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 的规范标准、建筑材料检测相关规范标准及国家的相关规定。

十一、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8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办理相关比选资料,若需邮寄,请自行与比选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理。

十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3月2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

2.比选地点: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

3.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2023年3月2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至10时30分截止,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书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十三、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元)

2、提交方式:比选申请人须于2023年3月1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转账单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

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商业城支行

1610 6010 0100 2158 73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若比选申请人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并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与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比选时间截止后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书的,比选人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

备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3个工作日。

十五、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本次中选公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

2、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因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导致比选人从其他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选人或重新比选的,该中选人应赔偿本次比选所发生的损失,且将被比选人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与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3、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商定合同签订事宜。

十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市政集团204室

联系人:洪工联系方式:135*****691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

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6-*******联系人:小陈、小雷

二、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2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改造 提升工程 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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