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建设招标公告

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建设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受辽阳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现对辽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建设投资人招标方案服务项目(LYZFCG—*******)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辽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建设投资人招标方案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YZFCG—*******

3.项目概况:

根据《辽阳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和2014年机动车工作要点要求,我市决定向社会公开拟选白塔、文圣河东、太子河、宏伟等四个区域内拟建征集三个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建设投资运营商,每个检测站最少建设三条检测线(二条柴汽混合工况法、一条柴汽混合重型),检测站建设投资运营商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预算报价。建设机动车环保检测站,主要包括场地、全套检测设备、检测车间、业务大厅(含办公楼)、道路硬化、停车场等。本项目推荐三家中标人,最后由省环保厅确定中标人。

机动车环保检测站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将按照《关于发布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的通知》、《辽宁省在用机动车简易工况法环保检测站建设管理规定》、《辽宁省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委托管理规定》、《辽宁省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运行管理规定》、《关于辽宁省在用机动车简易工况法环保检测站建设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等国家、省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缴纳质押金50万元到辽阳市环保局指定帐户(收款人:辽阳市环境保护局银行帐号:****************77开户银行: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塔分理处),开标时携带缴纳证明原件备查(不缴纳质押金将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时投资建设运营安全检验线,保证环保检验线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应在同一地点,如中标人不能兑现承诺将取消机动车环保检测站运营资格。要求环保检验线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同时建成。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投标人才可进行开标和评审阶段,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营业执照(应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机动车检测经营范围);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自招标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6.合格投标人应为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准入供应商;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领取文件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领取文件资格审查(领取文件资格审查并非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

三、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准入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办理手续相关事宜请查询“辽阳市政府采购网”中的“辽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征集供应商公告”)。

联系人:孙雪

联系电话:0419—*******

四、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7:30北京时间)携带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综合股进行领取文件资格审查并签署相关告知书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8月5日上午9:00时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始开标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第一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执行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吕梁

联系电话:139*****661

政府采购项目联系人:施一峻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111000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60号(四楼)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初审合格的可以领取文件,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辽阳市环境保护局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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