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能查干淖尔电厂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厂用电替代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关于京能查干淖尔电厂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厂用电替代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实施法律及政策依据

  《国家发改委 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京能查干淖尔电厂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厂用电替代项目

  2、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查干淖尔镇

  3、建设规模及内容

  京能查干淖尔电厂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厂用电替代项目共规划风电装机容量15MW,光伏装机容量灰场6MW,电厂内屋1.140MW。拟安装2 台单机容量7500kW 的实验型风力发电机组。灰场拟安装***** 块单片功率545Wp 的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整个光伏电站划分为2 个子方阵。屋顶拟安装2110 块单片功率545Wp 的单晶硅单面玻光伏组件,分布于厂内10 个建筑物屋顶。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情况

  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

  施工期、运营期噪声、固废、废气等环境因素扰乱牧民安静的生活;

  工程设计与方案的可行性;

  施工管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四、征询事项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1、民意调查范围:征求本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

  2、民意调查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本期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3、民意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对于该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而产生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反馈。

  4、公示周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个公历日。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伟楠

  通讯地址: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查干淖尔电厂

  电话(传真):185*****451

  E-mail:chaiweinan@jnxlglny.com

  2、第三方评估单位:中创弘德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

  联系人:张宇仙

  通讯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多伦路凯辰佳苑商业楼S1-1-112

  电话(传真):151*****186

  E-mail:zyx0186@qq.com

  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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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全额自发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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