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攀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巴楚县巴楚镇易地扶贫搬迁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攀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巴楚县巴楚镇易地扶贫搬迁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巴楚县巴楚镇易地扶贫搬迁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PD(ZC)-2023-01
项目名称:巴楚县巴楚镇易地扶贫搬迁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
最高限价(元):*******.1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巴楚县巴楚镇易地扶贫搬迁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预算金额(元):*******.15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矩形防渗渠3公里,地面硬化544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本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报送手续;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对本项目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提供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巴楚县唐城宾馆(文化艺术中心旁)3号楼餐厅上三楼3302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巴楚县唐城宾馆(文化艺术中心旁)3号楼餐厅上三楼33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按照国家、自治区“十四五” 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及2023年项目申报要求,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的20%。结合本工程实际,该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51万元,劳务发放比例20.24%;通过实施该工程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96人就业。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 伍;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确保赈济效果发挥明显。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巴楚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巴楚县光明南路巴莎公路东侧
联系方式:181*****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攀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3村深喀大道北侧、经十一路西侧筑美大厦5层09号
联系方式:139*****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刚
电 话:13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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