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房山区水务局拟实施的房山区崇青水库大坝加固及生态环境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为房发改【2015】126号。 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授权委托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办理房山区崇青水库大坝加固及生态环境工程(监理)的招标工作。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山区崇青水库大坝加固及生态环境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崇青水库大坝加固及生态环境工程(监理) 1.3建设单位:房山区水务局 1.4招 标 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1.5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库区封闭管理工程、大坝加固及湖岸线整理工程、生态绿化及水源保护工程、环境照明工程 1.6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的经验; 2.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2.6、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7、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8、项目总监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3、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3.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总监任命书和项目总监证书,针对本公告第2.5条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叁套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案)。 3.3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5。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2488 招标代理人: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5 邮政编码:100055 联 系 人:安晶华 联系电话136*****857 声明:本项目公告将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网站上公示”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