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闽乐购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发放资金审计工作的询价公告

关于对“全闽乐购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发放资金审计工作的询价公告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发放资金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审计单位。现公开招标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前来报价。

  一、项目情况

  委托审计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2021年在“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中依托云闪付平台发放文旅消费券所投入的财政资金使用及核销情况,并核算出省市县三级财政对应承担费用。

  二、审计内容

  依据《关于印发<福州市消费促进工作方案>和<“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方案》、福州市文旅局与中国银联福建分公司签订的《福州市“文旅乐购券”发放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材料,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中所投入的财政资金使用及核销情况,以现场查阅、核验资金使用明细等形式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具体审计工作要求。(附后)

  三、询价要求

  1.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报价不超过人民币贰万元(¥*****.0),含税。

  2.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有资金审计工作经历。

  3.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报价,同

  时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陈述,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报价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5.报价单位须配置2名以上审计工作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名),组织开展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中所投入的财政资金使用及核销情况,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需核算出省市县三级财政对应承担费用。

  四、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代表的法定授权书(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除外)和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项目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简介(包含但不限于设立时间、从业资

  格、服务范围、资产规模、员工人数资质构成、是否有资金审计工作经历等内容),并提供相关资金审计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拟开展本项目审计的人员配置(包括人员名单、职务、资质或职称、联系电话等)。

  4.报价文件真实性承诺,对本专项审计质量、保密措施的承诺。

  5.报价函。

  五、确定成交原则

  采取报价孰低原则。在满足需求条件下,按报价孰低确定成交单位;同一报价的按满足条件更优确定。

  六、报价文件的受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3月2日16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我局(联系处室:资源开发处,电话:0591-********)。

  七、其他要求:本次询价活动有效情形须为报价的单位

  达到3家(含)以上,否则本次询价终止,另行启动询价。中标单位于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日内与我局签订合同。

  附件:“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发放资金审计工作工作要求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4日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发放资金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审计单位。现公开招标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前来报价。

  一、项目情况

  委托审计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2021年在“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中依托云闪付平台发放文旅消费券所投入的财政资金使用及核销情况,并核算出省市县三级财政对应承担费用。

  二、审计内容

  依据《关于印发<福州市消费促进工作方案>和<“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方案》、福州市文旅局与中国银联福建分公司签订的《福州市“文旅乐购券”发放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材料,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中所投入的财政资金使用及核销情况,以现场查阅、核验资金使用明细等形式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具体审计工作要求。(附后)

  三、询价要求

  1.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报价不超过人民币贰万元(¥*****.0),含税。

  2.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有资金审计工作经历。

  3.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报价,同

  时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陈述,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报价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5.报价单位须配置2名以上审计工作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名),组织开展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中所投入的财政资金使用及核销情况,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需核算出省市县三级财政对应承担费用。

  四、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代表的法定授权书(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除外)和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项目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简介(包含但不限于设立时间、从业资

  格、服务范围、资产规模、员工人数资质构成、是否有资金审计工作经历等内容),并提供相关资金审计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拟开展本项目审计的人员配置(包括人员名单、职务、资质或职称、联系电话等)。

  4.报价文件真实性承诺,对本专项审计质量、保密措施的承诺。

  5.报价函。

  五、确定成交原则

  采取报价孰低原则。在满足需求条件下,按报价孰低确定成交单位;同一报价的按满足条件更优确定。

  六、报价文件的受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3月2日16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我局(联系处室:资源开发处,电话:0591-********)。

  七、其他要求:本次询价活动有效情形须为报价的单位

  达到3家(含)以上,否则本次询价终止,另行启动询价。中标单位于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日内与我局签订合同。

  附件:“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发放资金审计工作工作要求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4日

标签: 金审 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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