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学楼、办公楼(行政楼)房屋鉴定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学楼、办公楼(行政楼)房屋鉴定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我校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学楼、办公楼(行政楼)房屋鉴定服务工作。按照采购制度及学校相关要求,对旧楼房屋鉴定服务单位进行校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学楼、办公楼(行政楼)房屋鉴定服务

二、项目编号:GXSDFZ-202*****001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1、对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学楼、办公楼(行政楼)旧楼房屋鉴定检测服务工作(共计面积:*****m2)。

2、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四、服务地点:桂林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本次投标单位必须为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介超市入围成员单位。

六、投标书内容要求

▲注:以下各项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否则无效。

1.投标人封面(见附件格式);

2.目录(格式自拟);

3.投标函(见附件格式);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按附件格式填写);

7.服务承诺书(见附件格式);

8.本公司的简介;

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可提供曾经进行过类似本次招标服务项目的案例;

11.本次服务收费的依据及折扣。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包装与递交

1.投标人应按标书的内容要求将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未按要求装订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须将文件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撤回、修改报价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2月24日15: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7:00。

2、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桂林市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

勘察现场及相关事宜咨询电话:唐老师159*****200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投递材料请务必提前半天电话联系。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由我校评审小组3月7日前进行,不再邀请投标人参与,有需要会联系投标单位商量咨询相关事项。评审确定中标人后,再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十、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十一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

十三、其他事项

招标服务内容、费用及其他未尽事宜自公布中标人结果后双方协商拟定。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2月24日


标签: 房屋鉴定服务 行政楼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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