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汉阴县平梁镇石门寺十组、十五组道路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公告]汉阴县平梁镇石门寺十组、十五组道路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汉阴县平梁镇石门寺十组、十五组道路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D-ZB-2023-002

项目名称:汉阴县平梁镇石门寺十组、十五组道路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平梁镇石门寺十组、十五组道路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石门寺十组、十五组道路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8

*******.6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平梁镇石门寺十组、十五组道路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平梁镇石门寺十组、十五组道路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3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第六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第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文件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视为无效;

3、下载文件:供应商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磋商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平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平梁镇集镇一组

联系方式:18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玖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自贸产业园4号楼2层6109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8*****682

陕西玖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财政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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