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气体检测仪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气体检测仪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气体检测仪检验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1 | 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 气体检测仪检验服务 | 工作内容: (1)气体检测仪检验严格执行《JJG365-2008电化学氧测定仪检定规程》、《JJG535-2004氧化锆氧分析器检定规程》、《JJG662-2005顺磁式氧分析器检定规程》、《JJG695-2019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JJG915-2008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JJG635-2011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气体分析器》、《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63-1990热导式氢分析器检定规程》、《JJG551-2021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等相关检测检验标准,氧气传感器、硫化氢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可燃气传感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外观检查、示值误差、重复性、响应时间。 (2)对检验合格的氧气传感器、硫化氢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可燃气传感器出具校验报告/证书,对于验不合格需报废处理的氧气传感器、硫化氢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可燃气传感器出具《校准证书》带CNAS标识并加盖印章。 (3)对不合格的氧气传感器、硫化氢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可燃气传感器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加盖印章,并进行更换。 | 2023.04.01 | 1.资质要求: 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项计量授权证书;获得国家认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人员要求: 证书签发人必须取得国家一级注册计量师的执业资格;需具备从业职业资格。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1个已完成的实验室仪器检定、校准服务的相关业绩合同。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信息页(体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等内容;验收证明文件应有合同买方或使用方的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证明。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3年 2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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