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原催化材料生产基地)-智能仓库2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原催化材料生产基地)-智能仓库2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原催化材料生产基地)-智能仓库2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B-23-02-0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原催化材料生产基地)-智能仓库2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MB-23-02-0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偃师区工业聚集区军民路西段路南,建筑面积4504.5平方,占地面积4504.5平方,戊类仓库,规划建筑高度为17.1米(室外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建筑高度16.3米(室外地面至檐口面层),门式钢架结构。仓库设备规划建设高位货架立体式自动化智能仓库,实现产品自动出入库、库内系统智能调度、钢桶倒吨包及吨包自动打包缠膜等功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凭证或电子回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凭证或电子回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4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相关截图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4日08时30分00秒---2023年02月28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二会议室(地址: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原催化材料生产基地)-智能仓库2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原催化材料生产基地)-智能仓库2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XMB-23-02-008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偃师区工业聚集区军民路西段路南,建筑面积4504.5平方,占地面积4504.5平方,戊类仓库,规划建筑高度为17.1米(室外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建筑高度16.3米(室外地面至檐口面层),门式钢架结构。仓库设备规划建设高位货架立体式自动化智能仓库,实现产品自动出入库、库内系统智能调度、钢桶倒吨包及吨包自动打包缠膜等功能;

2.7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8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2.9质保期: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1年;

2.10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智能立体仓库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仓库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2.11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化立体仓库招标要求,设计图纸同时满足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之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2.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凭证或电子回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凭证或电子回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4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相关截图复印件)

3.5企业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对应的已付款发票)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本项目投标人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hnlhlyfgs@163.com,并备注上公司名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邮箱号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2023年2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4.4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邮箱里,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二会议室(地址: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二会议室(地址: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 标 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

联 系 人:鲍先生 电 话:183*****3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联 系 人:钱先生

电 话:199*****625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

2023年2月2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183*****33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联系人:龙华洛阳项目部

电话:159*****199

电子邮件:hnlhlyf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65602*****017*****
,河南,洛阳市,洛龙区,洛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仓库 产业园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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