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河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物业管理尽职评估顾问服务询比采
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物业管理尽职评估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9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颐城金安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物业管理尽职评估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物业管理尽职评估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 基本要求:
3.1.1 企业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提
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 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
行承诺,格式自拟。
3.3 信誉要求:
3.3.1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质量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
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
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
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 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 其他: 无 。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
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询比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3.2 条款至 3.3.4 条款进行核实
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询比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询比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
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
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
业的投资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2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0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物业管理尽职评估顾问服务,采购人
项目业主为河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
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物业管理尽职评估顾问服务。
2.2 项目编号:
2.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金科智汇谷东临鸿儒路,西临鸿典路,南接惠科路,北临创科路。
2.4 采购范围:河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物业管理尽职评估顾问服务的所
有内容。
2.5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七天内完成数据采集访谈与管理诊断合同生效后二十一天内
完成报告初稿,配合甲方组织论证及征求各方意见后,完成修改完善工作,并通过甲方内部
评审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根据甲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初稿,最终形成定稿。
2.6 服务内容:项目基础数据资料采集及收集合同履约项校对现场各部门及管理细项
评估撰写评估报告项目运营管理类财务管理类质量体系类品质管理类行政管理
类人力管理类评审甲方的其他相关要求等。
2.7 质量要求:符合甲方标准并满足甲方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企业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提
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 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
行承诺,格式自拟。
3.3 信誉要求:
3.3.1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质量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
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
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
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 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 其他: 无 。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
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询比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3.2 条款至 3.3.4 条款进行核实
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询比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询比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
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
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
业的投资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18:00前,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到河郑州市金水区宝瑞路 115 号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园 14 号楼 4 层第一会议室
领取询比文件。
4.2 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6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宝瑞
路 115 号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园 14 号楼 4 层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 1 份,电子版 1 份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
加盖单位章,包封上应写明:河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物业管理尽职评估
顾问服务询比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
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地招商运营中心 3 楼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1-
********监督机构: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037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20 楼 2010 室
邮箱:xmghbzc163.com
河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3 年 2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颐城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地招商运营中心 3 楼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话:0371-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