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北方建设有限公司锦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芦苇苗、柽柳苗采购公开招标

中国土木北方建设有限公司锦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芦苇苗、柽柳苗采购公开招标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经理部采购芦苇苗、柽柳苗,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原锦州市大小凌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五标段。

1.2工程地点:锦州市凌海市。

1.3总工期:暂定381日历天。

2、招标采购清单

项目名称: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原锦州市大小凌河口
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五标段

计划使用时间:2023年3月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说明

1

芦苇苗

≥3 芽/株

*******

要求供货商根据现场土壤条件提供保水剂、营养剂、有机质等为保证存活率所需的土壤改良物资同时派遣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使用的售后服务,具体采购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播种情况调整

2

柽柳苗

地径≥1cm; 高≥40cm;带环保营养杯

*****

本次招标设招标最高限价,含增值税后控制价总价为*******元,超出招标控制总价的否决其投标。

3、交货

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供应全部柽柳苗;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供应300万株芦苇苗,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再次供应300万株芦苇苗,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供应全部剩余芦苇苗。项目部可根据现场种植情况调整具体送货频次和数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备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资格;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4.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技术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4.3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4 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4.5 售后服务资质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括从事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海洋环境、园林绿化的工程或服务业务(至少满足其中一项),近5年内有5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近3年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

4.6投标人需有良好的信誉,需要有能力提供充分的技术服务、售后支持、系统认证等相关服务。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且不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作方警示名录中。不接受被中国铁建、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供应商。

4.7需要提供相关苗木销售业绩证明。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在()及其他平台同时发布。

5.2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3日12: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及标书费付款证明一并扫描后邮件至ztzb@ccecc.com.cn,报名邮件需注明“北方建设有限公司锦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芦苇苗、柽柳苗采购招标(CCECC-ZB2023-WZ004)--xxx公司报名”

5.3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6.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支付

6.1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开具财务收据)。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12:00。

6.2 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00元)。

6.3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付款至我司指定账户,经核实后出具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公司基本户转账付款(投标时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不接受个人转账付款。汇款时,务必在备注(用途或交易附言)中注明“本次汇款作为北方建设有限公司锦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芦苇苗、柽柳苗采购招标(CCECC-ZB2023-WZ004)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凭证请与投标报价表装在单独信封。

6.4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非响应标。

6.5 投标保证金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后退还(无息)。

6.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 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20*****1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会城门支行

开户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甲四号

7.注意事项:

I、所有投标书应于2023年3月10日14:30之前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甲8号中雅大厦C座2层210室,招标方有权拒绝接受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II、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III、招标组织单位: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IV、地址:北京海淀区北蜂窝甲8号 中雅大厦c座2层210室

联 系 人:杨小帅

电话:010-********

V、本项目接受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12时。

澄清答疑只进行1次,晚于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提交的答疑问题,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对于澄清答疑回复内容仍有疑义的,采购人可视情予以解释。

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清单报价,所有费用在投标报价阶段说明。所有因投标方原因在投标报价内未体现的费用而在招标完成后提出变更,视为无效。情节严重者,招标方有权视其为违规行为,做废标处理。

合同买方签约人名称: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经理部

附件一:公开招标申请表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公开招标

物资名称

Xxx

招标编号

CCECC-ZB2023-xxx 

文件包件号

CCECC-ZB2023-xxx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标签: 锦州海洋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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