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虹桥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改造工程(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乐清市虹桥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改造工程(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清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PF-2023-05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乐清市虹桥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改造工程(第二次) | 1 | 项 | 530万元 | 本次招标包括:成套污泥脱水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
(2)快递方式报名;通过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联系确认相关投标事宜(快递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签收为准,所以供应商以快递方式报名的,需考虑快递在途时间)。
(3)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确认相关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09:3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3幢17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09:3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3幢17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单位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资料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
代理单位名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旭阳路总部经济园7幢19楼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方式:0577-********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部门:城投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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