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珠塘坑水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编号:441801-2023-00303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珠塘坑水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编号:441801-2023-00303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珠塘坑水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DXC********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珠塘坑水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2,558.1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珠塘坑水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82,558.1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 水环境整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82,558.15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工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9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2年9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珠塘坑水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珠塘坑水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须委任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内企业要求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义)。
(5)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须委任一名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环境工程专业或环境科学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6)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须委任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时间: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20号区人民一路33号三楼、五楼
联系方式:0763-*******
名称:广东星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3层13号(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763-*******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0763-*******
广东星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6日
标签: 珠塘坑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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