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工程招标公告

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工程招标公告

受中国共产党偃师市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委托,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偃师市2014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项目工程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2014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DSEC-2015-32

二、招标项目概况

1 该工程为2014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项目工程,涉及翟镇甄庄村,高龙镇辛村、缑氏镇崔河村、首阳山镇白村、顾县镇段西村和段东村、城关镇新寨村等六个镇的施工项目。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凡有意者请于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在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七一路九州大厦612室)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2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偃师市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8-3856-0998

联系地址:偃师市民主路27号

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87*****308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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