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法治立局”战略,依法行政能力、执法监督效能、法治宣教水平稳步提升。我局在全省系统2022年法制工作会议上作“法治立局”战略实施典型交流,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会上作为唯一市直部门作普法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一、深入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活动,引导全体干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要》等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全体干部“学法考法”范围,组织专题学习,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将法治建设提上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发布《2022年法治立局工作要点》,印发《2022年度中层单位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把法治建设贯穿市场监管立法、执法、监督、普法等全过程、各方面,促成自上而下重视法治的系统共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体推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定期听取法治工作进展情况,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造条件。
二、提高立规质量效率,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基础
(一)完善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在认真研究《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多方考虑歇业期间市场主体及其员工的需求和权利义务,联合税务、人力社保、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制定《温州市歇业备案登记实施办法》,明确歇业备案登记的程序和材料要求、歇业期间市场主体权利义务、歇业备案恢复情形等内容,并建立信用约束制度,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疫情对实体经济影响。
(二)完善柔性执法制度框架。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适用<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具体规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温州实际,对《免罚清单》《减罚清单》中减轻幅度及适用条件中“违法经营额较小”“时间较短”“货值金额较小”等作出具体规定,有效落实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提升执法温度,推动执法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印发《关于在药械化领域开展行政合规指导的意见(试行)》,率先开展专业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
(三)积极参与市场监管立法立规。全年积极参与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立法立规的征求意见反馈,特别针对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以及《浙江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浙江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征求意见稿,均提出针对性修改建议。
三、精准执法高效服务,全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保障民生福祉高质高效。依托高质量的监管执法质效,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4地创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浙食链”重点主体激活数全省第一,圆满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食药无忧”工程。设立全国唯一的国家药监局眼科领域重点实验室,挂牌成立浙南美谷化妆品检测中心,顺利完成世卫组织疫苗评估试点。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工作入选“七张问题清单”省委优秀示范案例,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实现逆势翻盘。全市系统慎终如始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守牢冷链物防、专业(农贸)市场、零售药店、集中隔离点供餐单位等市监领域防疫战线,为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作出贡献。
(二)维护市场秩序有章有法。强化监管执法效能,全市系统合力开展“铁拳”“亮剑”“网剑”、网络直播营销、涉企收费治理等专项检查,全市系统查办各类案件1万余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33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成效获央视新闻专题报道。提质扩面放心消费建设,全市累计处置消费投诉举报近12.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30万元。率先形成“一队一库一联盟”的温州特色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服务保障模式,获批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力有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营商环境评价开办企业、企业注销和市场监管3项指标均进入全省前三。全市在册市场主体数突破130万户,个体工商户数量保持全省第二。全省率先出台纾困政策30条,为个体工商户减负让利近10亿元。制定全国首个联合双随机监管地方标准,跨部门“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双随机”监管指标获省营商环境评价满分,“信用+监管”项目入选信用温州建设 20周年十大最佳实践案例。纵深推进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清退金额2108.21万元,切实为企减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全市共审查新制订文件354份,清理存量文件1178份,修改34份,废止68份,有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四、风险防控闭环管理,大力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一)“全链条”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全年共组织开展听证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63件、组织听证2件、审核规范性文件4件。精心组织2022年度全市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积极参与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获全省系统案卷评查第3名,选送的1个案卷在全国案卷评查中成绩优秀。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按规定为19名行政执法人员新办执法证。开展执法风险预警工作,针对在案件审核、复议应诉中发现存在的执法风险点,发布预警提示单,防范、化解执法风险。
(二)“双清零”推进复议应诉。强化复议应诉及争议化解机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及时发布全市系统年度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分析,印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讼败诉(复议纠错)案件复盘制度(试行)》。2022年办理新收行政复议案件答复13件,办理新收行政应诉案件9件,连续三年实现败诉纠错“双清零”目标。
(三)“零距离”接受各方监督。完善行纪监督机制,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度贯通、有序协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2年共办理“两会”建议提案132件(人大67件、政协65件),其中主办件23件、会办件109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7条,办结依申请公开57件,主动公布行政许可6084件、行政处罚697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培优普法宣传网络,持续丰富法治市监氛围
(一)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制定发布《2022年普法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夯实本系统本领域普法基础。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宪法日等重大节点,深化普法“七进”活动,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以案释法、社会热点难点解读、“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和业务。
(二)打造普法特色品牌。大力创建全省系统法治宣传示范教育基地,2022年全市系统共新获批省级基地4家,纳入培育名单1家,新增数量及累计创成数均居全省系统第一。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普法有奖竞答,组织参与省局普法微视频大赛,11个作品获得奖项,市局获优秀组织奖。积极参与市儿童友好城市抖音大赛、以案释法微课比赛、法治动漫大赛等活动,获第四届温州市“最美抖音 无法不抖”法治抖音大赛年度十大优秀公益普法抖音作品、温州市第七届“以案释法”微课比赛优秀奖。
(三)突出法治能力建设。全覆盖开展年度“学法练法考法”,高质量完成考法任务及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市系统法制业务培训,邀请省局、法院相关专家作行政处罚程序、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等方面的专题授课,提升法制干部能力与素养。1名干部作为公职律师代表参加温州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并入选市法学会理事,同时纳入温州市党政机关首批公职律师工作结对帮助名单,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库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活动中的作用。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有待细化,普法宣教效果需持续放大,系统法治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23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在优化法治市监建设推进机制、法治规范提档升级、柔性执法助力营商、强化执法监督风险防控、“线上+线下”普法阵地建设、法治队伍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力争全面、高标、优质完成法治市监建设工作任务。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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