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电动窗维修招标公告
办公楼电动窗维修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长安街办公楼电动窗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长安街办公楼电动窗维修项目。
长安街办公楼玻璃幕墙电动开启窗共计833扇。长期使用出现电机损坏,支架变形,电窗下坠无法正常开启,系统反馈不准等问题。需要维修数量为48扇,其中:电动窗体下沉需维修更换支架进行调试41扇;电动窗电机损坏31只需维修更换。
二、资金预算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79.94万元。
三、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公司运营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参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国家开发银行拒绝参加公开采购活动的。
(六)近三年(2020年2月以来)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七)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八)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文件获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开行联系人电话联系,免费领取比选文件。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获取文件须提供以下文件扫描件电子版: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办理人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符合本公告“三、资格要求”中全部要求的承诺书。
未按发布人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发布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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