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骨科医院健康城院区餐饮中心燃气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郑州市骨科医院健康城院区餐饮中心燃气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郑州市骨科医院健康城院区餐饮中心燃气工程 (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骨科医院健康城院区餐饮中心燃气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骨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骨科医院健康城院区餐饮中心燃气工程

2.2 建设地点:荥阳市京城路398号;

2.3 本次招标的规模和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燃气工程;

2.4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应含PE专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

1.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及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人员须全部持证上岗,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休息)。

4.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4.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骨科医院

地 址:郑州市陇海中路5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9*****596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xinchengzhaobiao0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094433*****201*****
,郑州市,郑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工程 餐饮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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