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输出设备等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输出设备等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输出设备等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文印设备/其他文印设备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7日10: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30
开标地点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C座8楼)
预算金额¥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鑫、马蓉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大连中路3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C座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

项目编号:ZJXD-ZZQ/A-*****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输出设备等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输出设备等办案设备采购项目其他文印设备1(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含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2-27 17:00:00 至2023-03-06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3-20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C座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6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单,将报名回单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并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进行项目登记,登记成功后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银川市大连中路309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C座8层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许东湖
电话: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鑫、马蓉
电话: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报名回单.docx
招标公告.pdf

代理机构 :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签: 法律文书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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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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