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0881破2号关于衢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等作废的声明招标公告

(2023)浙0881破2号关于衢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等作废的声明招标公告



江山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18日作出(2023)浙088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衢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作出(2023)浙0881破2号决定书,指定浙江三衢律师事务所担任衢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通过发函等方式多次要求债务人及相关人员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材料。管理人至今仍未接管到债务人及其上饶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其他印章。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公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衢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印章自2023年1月18日起全部作废。

自2023年1月18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衢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衢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3年1月18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待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衢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