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群众满意机关”评选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群众满意机关”评选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市“双争”办《关于对2022年度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宜直“双争”办〔2023〕2号)要求,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实际认领共性意见3条、个性意见1条。为做好2022年度“群众满意机关”评选反馈的意见整改工作,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贯彻落实《湖北省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听取评选群众反馈的共性意见、个性意见,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以实的举措、实的成效推动宜昌公积金中心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办事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整改措施
(一)共性意见
1.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会议文件还是偏多,“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严控会议规模。力求少开会、开短会,尽量开视频会,开解决问题的会。除干部大会、总结大会等综合性会议,其他会议一律简化、多会合一。需要服务对象、合作银行参加的会议由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同意后实施。二是精简文风。减少各类非必要报表,能从系统抓取的数据,不要求各营业部报送。精简各类文字材料,对篇幅、结构严格把关。坚持“应简尽简”,能微信、电话沟通的,不制发纸质文件。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责任科室:办公室
2. 真正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心声和困惑,多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树牢群众观,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联系公积金服务窗口、市场主体、乡村振兴对口村,每月不少于2天时间深入基层调研,着力解决1-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责任科室:办公室
3. 提高办事效率。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日常考核。突出奖勤罚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工作质效及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通过每月考核兑现拉开收入差距,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二是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团结协作意识,“分工不分家”,推动工作同频共振。三是强化能力提升。用好“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实操、群众工作、组织协调等各方面的能力培训,打牢提高工作效率的本领基础。干部职工人均接受培训时间全年不少于90学时。推行年轻干部导师制,做好以老带新传帮带,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责任科室:政工人事科、各科室部
(二)个性意见
4. 窗口服务态度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服务窗口“月度标兵、季度先锋、年度楷模”评比活动,选树服务标杆,营造典型示范、服务争先的窗口文化。二是开展工作人员服务技巧、礼貌用语、行为规范等主题的服务礼仪培训,改善服务精神面貌。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对坐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零容忍”。四是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实行要件容缺办理、后台帮办,让办事群众“少跑腿”。五是加强对员工心理疏导,做好情绪管理工作,着力营造温暖、积极、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六是加强群众评价结果运用,对受到群众表扬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绩效考核相应奖励。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责任科室:政工人事科、各营业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度群众满意机关评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由中心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督办责任科室抓好整改。各项整改工作实施销号管理。
(二)抓好整改落实。3月15日前公开整改方案,各责任科室对照整改措施,分解任务到具体责任人抓好整改,并于11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办公室汇总。12月10日前通过官网公开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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