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FX-HZ-CG2023-004

项目名称:2023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3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株
简要规格描述:两年生吊干杏嫁接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时间与甲方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社保部门出具的最少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个人明细表,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0月份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财务报表);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三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或产地检疫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供应商企业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官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采购公告”,进入项目公告中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民丰县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中南海花苑8栋6单元602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电 话:09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植被恢复 专项资金 森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恒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