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公司综合信令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分光器及汇聚分发设备

2022年上海公司综合信令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分光器及汇聚分发设备

询价公告信息
询价公告名称:2022年上海公司综合信令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分光器及汇聚分发设备创建时间:2023-02-27 11:53:33报价剩余时间3天4小时51分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2023-02-28 08:30:00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3-03-0217:00:00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终止:
询价内容说明:

询价公告

2022年上海公司综合信令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TXJ0100-2023-057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综合信令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新增网间路由器到广电路由器的4根10GE光链路;新增两个网间路由器后,新增了20根10GE光链路,共24根10GE光链路需部署采集设备,满足新增链路的信令数据采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光分路器

汇聚分发设备

48口10GE含32个光模块8个电模块

2

2

分光器

含1个分光箱4快分光卡分光比:70:30单模

4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询价产品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报价产品均需在60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所有报价产品需要承诺提供:验收合格后的24个月的保修。(提供承诺函并签字盖章件)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6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本次询价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询价报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2.1.2.1(1)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应答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应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应答,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函。

(2)供应商需出具与应答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的说明文件。

(3)制造商需出具使用代理商应答理由的说明文件。

(4)制造商需提供对代理商应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连带责任的承诺函。

(5)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应答文件中需制造商出具的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2.1.2.2 除2.1.2.1规定的两种情形外,若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应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应答,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函。

(4)制造商需提供对代理商应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连带责任的承诺函。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1.5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采购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采购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若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产品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供应商产品或供应商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询价公告发布时间前)同类产品(数据采集设备)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等)至少1份,累计金额须达到20万元。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2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2日17时00分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 1: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信产管理咨询。

步骤 2: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

步骤 3: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付款。

3.3询价文件费用:每套售价8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6日10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招标分公司会议室。

4.1.1供应商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接收应答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4.1.2供应商也可以自行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应答文件。

4.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唱价,唱价当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供应商进入线上唱价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应答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供应商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6.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联系人:周宇

电话:021-********

电子邮件:zhouyu_xw.sh@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

联系人(业务):刘相成、张孙杰

电话:021-********173*****791

电子邮件:liuxiangcheng.sh@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

出售询价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电话:021-********

联系地址(购买文件):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6.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liuxiangcheng.sh@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2 27

询价物资信息
物料名称物料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名称采购数量备注
光分路器-4
光分路器-248口10GE 汇聚分发设备,包含32个10G SFP+收发单模光模块,LC接口,10公里,8个RJ45电模块。机架式、-48V双路直流电源
,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信令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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