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黄河流域先行区生态地质环境调查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黄河流域先行区生态地质环境调查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黄河流域先行区生态地质环境调查监测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7日11: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1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10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13室 | ||
预算金额 | ¥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丁莎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国瑞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丁莎莎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应答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黄河流域先行区生态地质环境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3ZCF006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黄河流域先行区生态地质环境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标段 | 地质勘测服务 | 1 | 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环境调查与分析项目 | ******.00 | 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二标段 | 地质勘测服务 | 1 | 宁东采煤塌陷区地表变形监测网运行与维护项目 | ******.0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 [2022]275 号”等其他中小企业政策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磋商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核工作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3.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注:本项目对各潜在磋商供应商参与报名和响应的标段数量不做限制。依据同一个磋商供应商最多被授予一个标段成交资格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按标段划分顺序进行。如一家磋商供应商已被授予一个标段的成交资格,在下一个标段仍排名第一时,则授予该标段得分排名第二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20室)
方式:邮箱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6日(每日上午0时-12时,下午12时-24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本招标公告后附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磋商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王国瑞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系方式:丁莎莎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莎莎
电 话: 095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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