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锦绣广场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锦绣广场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0: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锦绣广场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1101G23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锦绣广场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五大连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字【2022】8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公司是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五大连池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锦绣广场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五大连池市兴隆大街东侧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新建锦绣广场工程:用地面积3569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251平方米,花岗岩和烧结砖铺装面积1314平方米,木地板铺装162平方米,汀步26块,坐墙和围树椅182延长米,台阶剧场345平方米,垃圾箱9个,挡车桩33个,广场灯10盏。2.新建设备用房:新建建筑面积为216平方米的设备用房1座及配套设施,含换热站、公厕等。3.新建供热工程:新建一级网DN350管道沟长734米,二级网DN250管道沟长267米,二级网DN125管道沟长67米。4.新建市政给排水工程:新建地埋式一体化泵站1座及相应配套设备1套,DN200球墨铸铁给水管道1036米,DN1200雨水管线82米,DN300PE排水管道937.9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217日历天。(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控 制 价:********.4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2022年12月份至2023年02月份)的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按照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按需配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02月24日起至2023年02月24日)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需提供(2020年02月24日起至2023年02月24日)的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新成立企业说明)。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8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2月27日14时00分至2023年03月06日14时00分(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6.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五大连池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456-*******
招 标 人: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五大连池市环卫处办公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52*****303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郊路50号3栋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政基础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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