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附属小学朝晖校区外墙真石漆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附属小学朝晖校区外墙真石漆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结束时间:
2015/8/4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NTS****************6

南通师范学校第一附属小学朝晖校区外墙真石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师范学校第一附属小学(招标人名称)的 南通师范学校第一附属小学朝晖校区外墙真石漆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 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通师一附朝晖校区;

(2)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80万元人民币;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27日。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一 个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 独立法人资格 和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 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资质。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的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8)近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企业及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9)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5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5.00元 ,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4 日 9时 30 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市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附件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师范学校第一附属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跃龙南路99号

地 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369号江海英才创业大厦A座601室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吴小松

电 话:

138*****332

电 话:

153*****352

传 真:

传 真:

****-********

附件1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说明: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示:若投标单位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一、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册建造师证书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

① 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②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

的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8

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9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无在建工程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0

企业履约情况

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1

备注:上述内容要求上传系统的相关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三、商务标评标

1、参加商务标评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质量等级、工期等必须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

2、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有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3、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高于或等于的均为无效报价。

4、本工程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标委员会。

四、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中标差额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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