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宣钢天然气直供管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钢宣钢天然气直供管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钢宣钢天然气直供管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宣钢天然气直供管道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宣化区佳合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占比100.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宣化区佳合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钢宣钢天然气直供管道项目工程总承包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江家屯镇暖店湾至宣钢厂区。2.1.3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9413.17万元。2.1.4建设规模:1)建设高压燃气管道18.3km,管径DN350,设计压力3.8MPa,高峰小时用气量为5.6×104Nm3/h;2)宣钢调压橇:主要工艺功能包括过滤、加热、计量、调压等。河钢宣钢天然气直供管道项目气源为陕京四线下游易森门站和应张支线下游金鸿门站双气源,经18.3 km管道输送至宣钢调压撬,为宣钢厂区和宣钢分布式能源供气,高峰小时用气量为5.6×104Nm3/h。(1)燃气管道:线路管道接自易森门站,管道出站后向西敷设后转向南,经过暖店湾村与金鸿门站出站管道汇合(预留阀井一座),经马家梁村后继续向南敷设至京新高速南,后沿京新高速向东敷设,沿京新高速敷设约8km,后转向东北敷设至洋河,后沿宣钢架空煤气管道敷设至宣钢调压橇,线路长度约18.3km,管径DN350,设计压力3.8MPa。(2)宣钢调压橇:主要工艺功能包括过滤、加热、计量、调压等。2.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1.6计划工期:8个月。设计阶段: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日内完成补充和修改。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8 09:00至2023-03-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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