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宁河分中心食堂服务及供配电设备维护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3-05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宁河分中心食堂服务及供配电设备维护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中心宁河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2681.83平米,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服务及日常管理维护,供
配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服务范围为负责职工食堂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
菜可口保热保鲜营养搭配负责每天搞好食堂各区域清洁等工作负贵建筑内供配电
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时处理用电故障,保障用电安全。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宁河分中心食堂服务及供配电设备维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宁河分中心食堂服务及供配电设备维护项)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袋
下材料:
11证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近半年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缀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
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
章。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木项目不接受联合休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
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获取磋商
文件的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到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到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宁河分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东侧
联系人:宋春明
电
话:022-69593631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杨卫海马娇
电
话:022-23717450
电子邮件:xcsdyy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杨2海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