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翰林高级中学建设工程(施工)
济宁市任城区翰林高级中学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 SDCX-2023-G001 | 发布时间 | 2023-02-27 |
项目名称 | 济宁市任城区翰林高级中学建设工程(施工) | 阅读量 | 3 |
济宁市任城区翰林高级中学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济宁市任城区翰林高级中学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任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11-******-04-0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任城区翰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济宁市任城区翰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SDCX-2023-G001
2.工程名称:济宁市任城区翰林高级中学建设工程(施工)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济宁市任城区翰林高级中学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总用地面积*****.7平方米(约152.63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主要包括:教学楼*****平方米,艺术楼、信息楼、图书楼*****平方米,实验楼9507平方米,行政楼2800平方米,学生宿舍*****平方米,教师宿舍981平方米,体育馆5900平方米,公共厕所500平方米;共规划60个教学班,学生人数3000人,教师310人。容积率1.18,建筑密度18%,绿化率39%。建设工程总价概算约8.7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亿元)
5.招标人:济宁市任城区翰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任城区唐口街道办事处小流店村
联系人:贺总
联系方式:139*****705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机电二路任兴信息产业园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156*****187
电子邮箱:**********@qq.com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 27 日--2023年 3 月 6 日17:3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机电二路任兴信息产业园院内)或电子邮件报名(邮箱:**********@qq.com)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通过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3年2月 27 日---2023年3月 6日17:30时
2.方式;报名时领取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3年 3 月 20 日09:30时之前
2.地点:济宁市任城区翰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https:///)上发布。
七、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异议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现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异议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异议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中,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贺总,联系电话:139*****705
八、重要说明
招标公告一经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https:///)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公告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023年2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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