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公安局采购公安业务装备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YXZC-*******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 |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5-07-17 08:30 到 2015-07-23 17: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公安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越西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范围包括警用器材、安全技术防范器材等类似装备。开标时须提供(1)(2)(3)(4)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殊要求:1、手机暗访取证系统、模糊图像处理系统、圆柱体表面展开投影仪、手机信息采集系统、查缉人体藏毒器材、DNA采血卡、尿检器材等装备,投标单位如非生产厂家需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2、手机暗访取证系统:需提供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3、模糊图像处理系统: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及信息化部颁布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提供相关产品的软件著作权和产品登记证书。4、手机信息采集系统:投标产品需提供公安部检测的“检测报告”。5、夜视仪:投标产品需提供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6、查缉人体藏毒器材:投标产品需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7、防弹衣:附公安部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非生产企业须取得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8、防弹头盔:符合公安部GA293-2001《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9、防弹盾牌:公安部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投标单位如非生产企业须取得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10、防暴盾牌: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并提供检测报告;产品生产企业具有IS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GJB9001B-2009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证书。11、防暴叉:公安部特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非生产企业须取得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12、执法记录仪: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需为公安部警用执法仪入围生产企业制造,提供相关证明;要求:符合公安部产品标准,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开标时须提供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备查,其余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未提供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0834—*******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0834—******* | ||
其它内容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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