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video_play").css("display","block");} 屏山县(区)现辖乡镇11个;社区17个,其中城市社区9个,集镇社区8个;网格应划尽划,共划分网格278个。 一、“三无”小区改造及“微网实格”建设类 现有“三无”小区0个,已改造完成0个;但有部分安置房小区存在环境差、设施" />
2023年度屏山县基层治理项目安排
2023年度屏山县基层治理项目安排
屏山县(区)现辖乡镇11个;社区17个,其中城市社区9个,集镇社区8个;网格应划尽划,共划分网格278个。
一、“三无”小区改造及“微网实格”建设类
现有“三无”小区0个,已改造完成0个;但有部分安置房小区存在环境差、设施设备破旧等情况,2023年县上拟将28 个“安置房”小区进行小区升级改造。
二、完整社区配套类
屏山县属于移民新城,共9个城市社区,主要欠缺口袋公园、小区食堂、托幼机构、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按照城市基层治理工作要求,屏山县2023年拟规划项目予以完善,具体如下。
(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更高水平亲民化改造类。全县(区)共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17个,其中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9个。按照“2025年全面完成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提升”的工作目标,已改造完成9个,占比100%。2023年无计划。
(二)社区综合体项目。全县(区)已有养老服务综合体2个,托育机构4个,按照“每个乡镇(街道)配建1个养老服务综合体、每个社区配建1个托育机构”的原则,全县(区)应建11个养老服务综合体、17个托育机构。2023年无计划,拟于2024年启动实施。
(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类。
1.“口袋公园”。全县可建“口袋公园”12个,已建成0个,按照3年推进计划,2023年度拟建设“口袋公园”6个,占比50%。
2.小区食堂。全县9个城市社区可建小区食堂2个,已建成0个,按照3年推进计划,2023年度拟建设小区食堂1个,占比50%。
3.养老托幼。全县可建“养老机构”3个,已建成2个;“托幼机构”可建19个,已建成13个,按照3年推进计划,2023年度拟建“托幼机构”2个。
4.全县(区)体育场地已建成******㎡,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2.29㎡,按照“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的工作目标,应建******㎡,2023年度拟建*****㎡(3A体育公园),占比29%。
5.2023年度拟建停车位200个、充电桩31个,充电棚94个,城市书房1个、非机动车停放点19个,机动车车位改造34个、室外座椅156套、安装人脸识别智能门禁系统11套、小区门卫值班室16个,安装小区道闸35套、不锈钢大门20个,路灯86盏等。
三、政府购买服务类
2023年购买服务项目3个,涉及9个城市社区,2个集镇社区。
标签: 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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