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移动数字终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3-02-28 至 2023-03-06 | 撰写单位: | 辽宁融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姜成军 |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移动数字终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移动数字终端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移动数字终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50,0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监管服务需求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监管服务能够通过互联网通讯技术,实现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移动监管。实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辅助登记注册,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大数据监管及智慧化监管的综合平台。完成监管从“纸质”走向“云端”,监管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化。随着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智”监管云平台的启用,一场提速、高效的探索为市场监管插上了智慧的翅膀。移动监管作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打造了移动监管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公开与互动,让全社会参与监管工作、感知监管成效,开辟了社会共治的新格局。 1. 服务原则 全覆盖:全市电子化监管全覆盖。 统一性:统一设计、统筹规划,从全局出发、从长远角度进行系统设计及结构设计。 先进性:系统采用成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符合业务发展趋势的技术和设备,以保证系统具有长期的生命力和扩展能力。 高可用:平台涉及全市监管用户使用,要通过技术手段保证单一节点故障不影响系统整体正常运行。 2. 服务内容 移动执法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六大领域板块:食品餐饮板块、特种设备板块、食品生产板块、药品板块、食品流通板块、器化板块。 通过移动监管,可实现监管人员使全程电子化、无纸化的现代化监管模式:监管人员扫描企业的二维码后,设备会根据企业性质自动匹配显示内容,这些项目以“是”或者“否”的点选形式呈现给监管人员,只须对照呈现的项目逐条进行,最终生成带监管机关印章的监管文书,就可实时推送给被检企业。被检企业的负责人通过企业端可以接收到各类监督通知以及监管部门推送的结果。不仅如此,企业能通过“企业端”将整改结果上传反馈,让监管人员通过远端审核确认即可。只需跑一次,就能完成、下达文书、复查等工作。 下表为移动执法各大版块的功能模块概述。 序号 | 一级服务模块 | 二级服务模块 | 1 | 食品餐饮板块 | 社会餐饮执法检查 | 2 | 校园/集配执法检查 | 3 | 食品安全风险评定 | 4 | 稽查处理 | 5 | 数据分析统计 | 6 | 特种设备板块 | 常规检查 | 7 | 专项检查 | 8 | 检验有效期 | 9 | 数据导出 | 10 | 数据分析统计 | 11 | 食品生产板块 | 日常执法检查 | 12 | 飞行执法检查 | 13 | 体系执法检查 | 14 | 稽查处理 | 15 | 数据分析统计 | 16 | 药品板块 | 日常检查 | 17 | 专项检查 | 18 | 疫情防控检查 | 19 | 复查验收 | 20 | 数据分析统计 | 21 | 食品流通板块 | 日常检查 | 22 | 专项检查 | 23 | 复查验收 | 24 | 数据分析统计 | 25 | 器化板块 | 日常检查 | 26 | 专项检查 | 27 | 复查验收 | 28 | 数据分析统计 | 2.1. 食品餐饮板块 监管部门可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对社会餐饮执法检查、校园/集配执法检查、食品安全风险评定、稽查处理、数据分析统计等功能。 能够自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动态风险监督检查表等,可归档执法检查(其他)材料、后处置材料等信息。 社会餐饮、校园/集配执法检查功能能够关联商户信息,商户信息包括:商户基本信息、地址、联系方式、执照或许可证信息、后厨直播信息、进口冷链和货物信息、历史执法检查信息、索证索票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晨检公示、食品留样(团餐大于10人的需要)、餐具消毒、环境消杀、风险提示、自检自查、废弃物处理、食安培训、规范与承诺、用户评价信息等。同时应能够查看风险等级评定信息等。 执法检查信息包括:商户信息、监检信息、检查详细、检查处理信息。检查处理信息中能够查看到处理日志(处理部门、人员、时间、描述及照片信息)。 食品安全风险评定,包括静态风险等级评定和动态风险等级评定,评定完成后自动生成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静态风险因素监督检查表、动态风险监督检查表。 稽查处理可以关联商户信息、监检信息、检查详细、检查处理功能,检查处理功能能够对检查处理结果和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2.2. 特种设备板块 依托已建成的鞍山市市场局“数智”云平台,在实现数据互通、实时更新的前提下,建立的一个相对独立、可扩展的移动应用和管理系统。在配合、补充特种设备监察管理系统功能的同时,支持监察机构依据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使用单位、生产单位及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备、客运索道等八类特种设备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特种设备信息的校验,实现现场监督检查过程的数字化、信息的集成化、行为的规范化及业务的智能化。 监管部门可使用微信小程序对特种设备进行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检验有效期、数据导出、数据分析统计等功能。 常规监督检查功能可选择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信息,监督检查计划信息中包含已检查数量、未整改数量、待预警处理数量、待督办处理数量、待复验数量、已完成数量。常规检查功能含有监督检查功能入口信息,包括:检查登记、预警处理、督办处理、复查验收、查看隐患问题列表功能。 专项监督检查功能可选择专项监督检查信息,专项监督检查信息中包含已检查数量、未整改数量、待预警处理数量、未复验数量、已完成数量。专项监督检查功能含有监督检查功能入口信息,包括:检查登记、预警处理、督办处理、复查验收、查看隐患问题列表功能。 检验有效期功能支持设备检验库的导入与数据自动清洗,通过检验有效期功能支持对设备代码、使用证编号、产品编号任意一种进行查询,点击查询出的设备信息后能够显示设备的详细检验信息。 2.3. 食品生产板块 鞍山市食品生产“互联网+智慧监管”云平台是食品生产监察管理系统,依托已建成的鞍山市市场局“数智”云平台,在实现数据互通、实时更新的前提下,建立的一个相对独立、可扩展的移动应用和管理系统。在配合、补充食品生产监察管理系统功能的同时,支持监察机构依据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工作要求,实现现场监督检查过程的数字化、信息的集成化、行为的规范化及业务的智能化。 监管部门可使用微信小程序对食品生产板单位进行日常执法检查、飞行执法检查、体系执法检查、稽查处理和数据分析统计。 监督检查功能应包括:日常执法检查、飞行执法检查、体系执法检查可作为监督检查的检查性质,同时可根据检查明细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完成后可自动生成检查材料归集,材料归集包括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告知页。同时可查看监督检查的处理日志。 稽查处理功能可以监督检查的存在隐患问题的进行稽查处理,可上报稽查处理结果、问题描述及相关照片信息等。 2.4. 药品板块 鞍山市药品监察“互联网+智慧监管”云平台是药品监察管理系统,依托已建成的鞍山市市场局“数智”云平台,在实现数据互通、实时更新的前提下,建立的一个相对独立、可扩展的移动应用和管理系统。在配合、补充药品监察管理系统功能的同时,支持监察机构依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疫情防控检查工作要求,实现现场监督检查过程的数字化、信息的集成化、行为的规范化及业务的智能化。 监管部门可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疫情防控检查、复查验收和数据分析统计等功能。 日常检查功能包括检查中、待整改、待复验和已完成工作的分类。检查信息可包括检查信息、检查明细、检查材料、处理日志信息。根据检查明细检查完成后自动生成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备案,通过处理日志可以查看监督检查的过程。 专项检查功能包括检查中、待整改、待复验和已完成工作的分类。检查信息可包括检查信息、检查明细、检查材料、处理日志信息。根据检查明细检查完成后自动生成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备案,通过处理日志可以查看监督检查的过程。 疫情防控检查功能包括检查中、待整改、待复验和已完成工作的分类。检查信息可包括检查信息、检查明细、检查材料、处理日志信息。根据检查明细检查完成后自动生成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备案,通过处理日志可以查看监督检查的过程。 复查验收功能包括待复查验收和已复查验收工作的分类。检查信息可包括检查信息、检查明细、检查材料、业务处理信息。根据检查明细检查完成后自动生成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备案,通过业务处理可以查看处理日志了解监督检查的过程,同时通过业务处理可进行复查处理结果、复查整改情况说明和整改情况说明等信息。 2.5. 食品流通板块 鞍山市食品流通“互联网+智慧监管”云平台是食品流通监察管理系统,依托已建成的鞍山市市场局“数智”云平台,在实现数据互通、实时更新的前提下,建立的一个相对独立、可扩展的移动应用和管理系统。在配合、补充食品流通监察管理系统功能的同时,支持监察机构依据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工作要求,实现现场监督检查过程的数字化、信息的集成化、行为的规范化及业务的智能化。 监管部门可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复查验收和数据分析统计等功能。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功能包括检查中、待整改、待复验和已完成工作的分类。检查信息可包括检查信息、检查明细、检查材料、处理日志信息。根据检查明细检查完成后自动生成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备案,通过处理日志可以查看监督检查的过程。 复查验收功能包括待复查验收和已复查验收工作的分类。检查信息可包括检查信息、检查明细、检查材料、业务处理信息。根据检查明细检查完成后自动生成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备案,通过业务处理可以查看处理日志了解监督检查的过程,同时通过业务处理可进行复查处理结果、复查整改情况说明和整改情况说明等信息。 2.6. 器化板块 鞍山市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检查“互联网+智慧监管”云平台是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察管理系统,依托已建成的鞍山市市场局“数智”云平台,在实现数据互通、实时更新的前提下,建立的一个相对独立、可扩展的移动应用和管理系统。在配合、补充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察管理系统功能的同时,支持监察机构依据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工作要求,实现现场监督检查过程的数字化、信息的集成化、行为的规范化及业务的智能化。 监管部门可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复查验收和数据分析统计等功能。 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功能包括检查中、待整改、待复验和已完成工作的分类。检查信息可包括检查信息、检查明细、检查材料、处理日志信息。根据检查明细检查完成后自动生成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备案,通过处理日志可以查看监督检查的过程。 复查验收功能包括待复查验收和已复查验收工作的分类。检查信息可包括检查信息、检查明细、检查材料、业务处理信息。根据检查明细检查完成后自动生成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备案,通过业务处理可以查看处理日志了解监督检查的过程,同时通过业务处理可进行复查处理结果、复查整改情况说明和整改情况说明等信息。 2.7. 视频融合服务 视频监控设备是安装在监管及服务对象的生产加工的环境中,所以摄像设备应能够很好的适应环境,比如湿度、温度等条件。同时考虑到日后视频监控会与上级平台级联对接,摄像设备支持GB/T*****国标协议,使其支持日后能够与上级视频融合平台良好对接。 视频云平台应充分考虑历史已建的摄像设备避免重复建设,平台建设采用不指定设备厂商、不指定设备型号,只要设备支持国标GB*****即可接入平台。 1) 实时直播方面 不拘泥、不受限于摄像机的品牌厂商及其配套平台,只要是网络监控摄像机 IPC、硬盘录像机 NVR、且设备支持标准的 RTSP 协议,都可以接入实时视频流进入流媒体服务系统进行直播、检索服务。 2) 终端兼容方面 无论是 PC 浏览器还是手机 APP、手机浏览器、微信客户端,都可以无缝接入,摒弃浏览器插件这种受限的用户接入方式,轻量、友好地进行全部直播、检索等功能的对接,一套系统,全终端兼容。 3) 网络要求方面 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需求,我们可以使系统在内网、专网、VPN、广域网、互联网等各种环境下进行输出和分发,经分发出的视频流可实现低延时,同时也能满足多种设备、多种终端的同步输出需求。 4) 应用场景方面 互联网思维、架构和技术应用到现代化的监控平台,不仅能够做到安防监控特性的高效、可靠与稳定,也能拥有互联网视频的极佳交互体验。 比传统局域网监控需要更加轻量、更加简单的 B/S 无插件视频监控; 手机 APP、H5、微信客户端在监控行业中能得到很好的应用; 在互联网中也能通过网页、手机APP、H5看到摄像机,以及控制摄像机的转动、预置位等; 在任何互联网环境中,即使监控现场没有固定的公网IP,用户都能够随时直播观看。 5) 设备管理方面 对设备进行管理划分,让设备自定义地分配给指定的用户进行绑定,以此达到分配角色、分配用户的作用,更加方便客户进行设备的管理和应用。 6) 按需直播功能 当有用户通过流媒体服务端观看的时候,流媒体服务端才会向前端设备拉取直播音视频数据进行直播分发,没有用户观看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停止从设备拉流以节省网络资源。 7) 摄像机控制模块 支持对摄像机进行 PTZ 控制; 支持对摄像机进行 焦距缩放控制; 设备快照与状态维护模块 定时检测通道设备的在线状态; 定时对通道摄像机进行抓图; 通过接口触发,可以抓取到实时的视频快照信息,刷新快照。 8) 支持 HTTPS HTTPS (全称: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 over SecureSocket Layer),是以安全为目标的 HTTP 通道,在 HTTP 的基础上通过传输加密和身 份认证保证了传输过程的安全性 。HTTPS在HTTP的基础下加入SSL 层,HTTPS的安全基础是 SSL,因此加密的详细内容就需要 SSL。HTTPS 存在不同于 HTTP 的默认端口及一个加密/身份验证层(在 HTTP 与 TCP 之间)。该系统提供了身 份验证与加密通讯方法。通过 HTTPS 进行通信传输。配置简易,使 用方便。 9) 支持多协议视频分发 产品支持多协议分发,应用场景更加广泛,支持 RTSP、FLV、RTMP、 WS-FLV、HLS 视频流应用分发。 10) 支持 H.265 编码 目前安防监控行业,几乎所有的摄像头都可支持H.264编码,但是已有部 分摄像头开始逐渐支持H.265,而且支持H.265的摄像机已经越来越多。H.265相比H.264有着很多优势,不仅压缩更高,网络传输消耗的带宽更小,而且相同码率下H.265视频更清晰。 2.8. 数据对接服务 与已建成的鞍山市市场局“数智”云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具体要求如下: 代码 | 名称 | 备注 | A | 基础信息 | | A01 | 主体信息 | 即市场主体信息信息 | A02 | 经营者信息同步获取 | 息同步获取 | A03 | 区域划分信息同步获取 | 息同步获取 | A04 | 摄像设备信息同步获取 | 息同步获取 | A05 | 区划编码信息同步获取 | 息同步获取 | A06 | 附件数据集同步获取 | 息同步获取 | | | | B | 食品餐饮板块 | 数据推送 | B01 | 社会餐饮执法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B02 | 校园/集配执法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B03 | 食品安全风险评定信息 | 数据推送 | B04 | 稽查处理信息 | 数据推送 | B05 | 数据分析统计信息 | 数据推送 | | | | C | 特种设备板块 | 数据推送 | C01 | 常规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C02 | 专项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C03 | 检验有效期信息 | 数据推送 | C04 | 数据导出信息 | 数据推送 | C05 | 数据分析统计信息 | 数据推送 | | | | D | 食品生产板块 | 数据推送 | D01 | 飞行执法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D02 | 体系执法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D03 | 稽查处理信息 | 数据推送 | D04 | 数据分析统计信息 | 数据推送 | | | | E | 药品板块 | 数据推送 | E01 | 日常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E02 | 专项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E03 | 预警分组信息信息 | 数据推送 | E04 | 疫情防控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E05 | 复查验收信息 | 数据推送 | E06 | 数据分析统计信息 | 数据推送 | | | | F | 食品流通板块 | 数据推送 | F01 | 日常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F02 | 专项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F03 | 复查验收信息 | 数据推送 | F04 | 数据分析统计信息 | 数据推送 | | | | G | 器化板块 | 数据推送 | G01 | 日常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G02 | 专项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G03 | 复查验收信息 | 数据推送 | G04 | 数据分析统计信息 | 数据推送 | | | | H | 其他涉及的执法检查信息 | 数据推送 | 2.9. 与上级平台对接服务 支持与省级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技术服务,通过技术对接后能够在服务平台端良好与省级平台业务进行结合,实现通过一个平台完成全部工作。如:双随机一公开等。 2.10. 应用支撑平台服务 应用支撑平台主要为系统的运行提供设定应用支撑,包括如部门管理、人员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系统日志、字典维护、系统参数设置等基础应用支撑。应用中间件包括统一权限认证和数据交换中间件。 2.11. 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尤为重要,应通过各项有效措施来保证平台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数据安全应保证数据生产、存储、传输、访问、使用、销毁、公开等全过程的安全,并保证数据处理过程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此外,还应当异构处理公开数据的关联关系,例如个人姓名、联系方式、车辆登记、社交媒体等。这些虽然都是非实体隐含数据,但往往涉及个人隐私,甚至可能造成实时定位等公共安全问题。 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系统安全、内容安全和信息物理融合系统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更好地理解数据安全的内涵,需对其主要相关内容进行概括。 网络安全主要指互联网及其他信息网络、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监控和防止针对网络攻击和来自网络的攻击,确保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合法使用。数据安全涉及网络数据的生产、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证网络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和可控性是网络安全的主要任务。 信息安全主要指信息在系统和网络传输、处理、储存过程中不被泄露或破坏,确保信息的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包括密码系统的安全等。其中,信息安全涉及的数据安全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指数据本身的安全,一般采用现代密码算法等技术对数据进行主动保护;二是指数据防护的安全,通常采用现代信息存储等手段对数据进行主动防护。 2.12. 数据采集、呈现、通讯及接入服务模块 主要技术参数:支持5G,支持双卡双待;后置摄像头不低于4000万像素;运行内存容量不小于8G,内置存储容量不小于128G;电池容量不低于4000mAh,支持40W及以上超级快充;屏幕尺寸不低于6英寸,分辨率率不低于2400×1080像素。数量300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交付使用。服务期为36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0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liaoningrongxin888@163.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标(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 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3-******-*****某某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标(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标(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2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标(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 参与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第20.1条。 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 孟晓龙 收件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须本人签收) 手机:136*****393 8.供应商须严格执行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胜利南路1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融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8栋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liaoningrongxin88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融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0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婷 电 话: 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