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2023年新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2023年新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2023年新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确保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2023年新建项目顺利推进,依据《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2023年新建项目”招标代理的相关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服务范围
承担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2023年新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参加比选招标代理单位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
2. 提供近3年内代理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工作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材料)。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该项目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 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出具在与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招标代理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5. 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6. 收费报价单。
7. 报名登记表。
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单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送至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项目部。
四、报名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下午16:00。
五、比选方式
1. 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所有材料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将根据评分标准,由评委组统一评比。
2. 对综合评分排前3名的单位进行复审,如发现有虚假汇报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取消其资格。经评审组复审后确定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标单位。
3. 将拟中选单位上报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代理单位,确定后签订委托合同。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日上午在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会议室评选。
八、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前电话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139*****900

附件1报名登记表

单位名称:

本次报名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

2023年月日

附件2

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2023年新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40分

(1)近3年的代理业绩

(15分)

提供近三年(2020-2022)实施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5分,须提供中标结果公告当前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未提供或提供评委不认可的不得分。同项目多标段业绩按1项业绩计分。

(2)人员配备(12分)

为该项目组织专门的服务团队,项目配备人员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每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

(3)人员社保(5分)

拟投入的项目配备人员具有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每提供一位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提供人员与社保缴纳人员不符均不得分。

(4)公司缴纳税收收据(5分)

提供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5)财务情况(3分)

近三年(2020-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上述三表齐全每提供一年得1分,最高得3分。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所有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年份三表均齐全即得3分,如已成立满两年但只提供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得1分,如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即得满分。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30分

(1)服务方案25分

整体服务方案科学、明确、详尽、符合实际、有操作性的得18-25分:整体服务方案较科学、较明确、较详尽、较有操作性的得9-17分:目标明确一般、详尽一般、合理一般、符合实际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1-8分;未提供不得分。

(2)保密管理方案(5分)

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进行横向对比打分,保密管理制度严谨切实可行得4-5分;

保密管理制度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得2-3分

保密管理制度可行性不高得1-2分;

未提供不得分。

代理收费标准

30分

科学合理的降低收费标准并非最低得分最高

1.打分办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30分;

2.投标人的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不足1%按比例计算),最多扣5分;

3.投标人的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不足1%按比例计算),最多扣5分。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五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五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计算公式A(评标基准价)=(A1+A2+…An)/n(n为有效个数,An为某有效投标报价)

标签: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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