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县养殖基地、合作社饲草料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比如县养殖基地、合作社饲草料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比如县养殖基地、合作社饲草料采购(三次) |
项目编号:XZLX-BMC-2022-243 |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 | 西藏那曲比如县乡村振兴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比如县养殖基地、合作社饲草料采购(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LX-BMC-2022-243
项目名称:比如县养殖基地、合作社饲草料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饲草料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潜在投标人应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
地点(网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2023年3月23日1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那曲市色尼区辽宁中路那曲大厦11楼)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网址: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jhtml)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那曲比如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西藏那曲比如县图嘎路10号
联系方式:0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联系方式: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89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项 目 | 内 容 规 定 |
1 | 项目编号 | XZLX-BMC-2022-243 |
2 | 项目名称 | 比如县养殖基地、合作社饲草料采购(三次) |
3 | 项目标段及预算资金 | *******.00元 |
4 | 采购人 | 名称:西藏那曲比如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西藏那曲比如县图嘎路10号 |
5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
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算90天。 |
8 | 投标文件的形式及构成 | 一、线下递交给代理机构存档的电子文件要求 (1)数量及介质:2份U盘或光盘 (2)格式: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1.4 响应文件电子档”要求;2份响应文件电子档中均应储备有符合要求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及“Word文档格式”电子文档。 (3)封装: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4)递交:开标签到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二、电子响应文件要求(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1.供应商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要求制做响应文件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2.具体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认真了解流程和要求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制做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3.供应商开标时应由授权代表携带CA锁参加会议,在开标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若供应商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等情况,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如下文与本条要求有冲突之处,以本条要求为准。 |
9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金额:7.80万元(柒万捌仟元整) 3.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拉萨市林廓北路分理处 账号:2594 1001 0400 ***** 汇款备注或附言中请注明标段序或标段简称等项目信息及“保证金”字样。(备注或附言仅用于识别保证金对应项目,非实质性要求) 注:到账(保函等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出,不得以个人名义、非投标人名义交纳;电子保函相关要求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规定为准。 |
10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1.未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示(详见相关媒体)发出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退还保证金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有效的退还保证金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若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则于项目履约完成后退还;对于采购人单独收取了履约保证金或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有效的退还保证金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撤回通知及有效的退还保证金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4.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5.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及程序、相关事项详见随招标文件发出的附件。 |
11 |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开标地点: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那曲市色尼区辽宁中路那曲大厦11楼) 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1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3年3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前 |
14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23日10:00(北京时间)请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5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
16 | 分包 | 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允许分包。 |
17 | 是否仅面向中小企业 | 本项目不属于仅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
18 | 评审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抽取。 |
19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单独收取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若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履约保证金”不同于上述要求,以政府采购合同实际签订要求为准。 |
20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金额(比例):中标价的1.50%。 收取对象:中标人。 |
21 |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参与本项目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参与本项目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不予认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应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6.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支持政策。 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
2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3 |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代理机构随其他采购文件一同留存,信用信息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24 | 质疑事项 | 1.质疑函形式: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格式和内容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质疑人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函进行修改或补正后再次递交,若质疑人据不修改或补正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质疑函递交:质疑函应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进行递交,或以邮寄原件方式进行递交。质疑函应向以下联系单位及联系人进行递交。 联系部门: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891-******* 通信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时,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有义务通知到上述联系部门及联系人,并对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如果因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尽到通知义务造成的不利于质疑处理后果由质疑供应承担。 |
25 | 特别说明 | 1.本项目依托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采购,请供应商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流程、规范参与采购活动,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jhtml)进行咨询。 2.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招标编号”,该编号仅用于系统内部标识。除系统要求或本文件特别说明之处外,请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本文件所写“项目编号”为准。 3.“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服务中心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视频》。) 4.本项目在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在拉萨市评标。故在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相关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至开标地点(或按照上述要求执行),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所需的其他评审所需资料,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其他评审所需资料接受邮寄,如以邮寄方式递交其他评审所需资料,以实际收到为准,且邮寄其他评审所需资料的——责任、安全责任等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潜在投标人:指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指实际参加了投标的供应商。
2.6 中标候选人:经过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定,标明了明确排序的并供进一步在其中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
2.7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8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供应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9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各种非实物形式的事务履行,包括服务内容本身、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
2.10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服务、伴随服务及产生的成果等。
2.11 “书面形式”系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2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2.13 “伴随服务”系指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及提供服务有关的其他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培训、成果编制、保险、税金等。
2.14 除非招标公告及下文另有规定,则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服务”均不包含工程相关内容。
2.15 对于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定义的内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若无相关规定,则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为准。
2.16 “现场查询”系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评标现场通过互联网等媒介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现场打印存档。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若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地为本项目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或与提供服务的公司有从属及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3.3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性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3.5 对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要求。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情况)
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依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5.2 如果本次招标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则整个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且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及各成员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时,除须提交联合体各方各自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随投标文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阐明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联合体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2)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应与各自的特长、专业工作经验和资质等级允许承担的工作范围(若有时)相适应;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牵头人之外的联合体其他各方的单位负责人应签署并提交授权书,以证明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格;
(5)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6)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全部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3 在投标文件格式中,除特别说明需要联合体各方或某一成员方进行盖章、签字、证明或提供资料之处,均可由牵头人进行盖章、签字、证明或提供资料。
6.分包
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须经采购人同意。具体以须知前附表为准。
7.询问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或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
8.质疑和投诉
8.1 质疑和投诉的提出时限、程序、所需函件及相关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8.2 提出质疑者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一采购环节的重复质疑概不接收与回应。
8.4 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按以下规定计算:
(1)采购文件由供应商通过网络平台自行下载的,质疑应当在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文件由供应商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的,质疑应当在领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质疑应当在邮件发送成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于其他能够明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的情况,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或提供期限届满之前未在网络平台下载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或出现其他不能够明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的情况时,质疑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的时限内补充完整,否则自行承担不利结果。
▲9.特别说明
9.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企业认证、投入人员等,若无特别说明必须为其自身所有。
9.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3 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9.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则本章纸质型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包括针对于纸质型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必遵守。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响应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若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不足15日的,采购人可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逾期回复或未回复视为完全知悉并认同澄清或修改内容。
11.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11.4 澄清与修改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如有冲突之处,以澄清文件与修改内容为准;多份澄清与修改内容之间如有冲突之处以开标时间前最近一期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与要求
12.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12.2 投标人可以提交使用除中文外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关键段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异议时以中文为准,如果因投标文件使用语言的原因造成的对投标人不利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3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有关权威部门规定的表示方法。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第14、15、16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价格表;
(2)按照第17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3)按照第18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照19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资料。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等各项内容。
▲14.2 投标人不得将一个标段(标包)内所列进行分割投标。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九条进行修正并由投标人确认。每种采购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5.2 开标一览表要求:
依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执行。
15.3 投标报价单位及格式要求:
依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15.4 投标人不得将可能影响标的的主要子项作为另行收费项,否则将不予认同,在评标时仍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
15.5 投标人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其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在评标时将把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
▲15.6 项目如分标段,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必须分标段报价;项目如分标包,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必须分标包报价。不得将所有标段(标包)合并报价。
15.7 投标人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化,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16.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RMB)报价。
17.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证明文件
17.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8.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8.l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内容,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证明与招标文件中货物或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现场测试,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参数;
(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对照,指出自己提供货物或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3)测试所需必要设备与系统清单。
18.3 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标准及参照的牌号或样本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并作出偏离说明。
▲18.4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或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9.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19.5条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9.2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9.3 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19.4 保证金的退还
依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19.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合同,或不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3)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
(4)当招标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时,中标人拒绝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的,在代理服务费实际到账前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出现以上情形时,属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
19.6 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以开标时查验投标人递交的相关缴纳凭据及实际到账(保函等提交)为准。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第19条有关投标保证金退还和没收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式样
21.1 投标文件的形式及构成
投标文件的形式及构成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除特别说明之处外,本招标文件所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指电子型文件。
21.2 投标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
21.3 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
21.3.1 凡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签字(盖章)或加盖公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或无公章的其他组织的,由自然人本人签字或组织负责人签字即可。
在投标文件格式中,除特别说明需要联合体各方或某一成员方进行盖章、签字、证明或提供资料之处,均可由牵头人进行盖章、签字、证明或提供资料。
▲21.3.2 对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情况,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之处及要求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之处,均以投标人签字或盖章代替。
▲21.3.3 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 投标文件电子档
21.4.1 “PDF格式”电子文档
“PDF格式”电子文档应以U盘或光盘为介质制作,其内容应为按照21.3条要求完成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文件格式应为“*.pdf”且不允许加密。
21.4.2 “Word文档格式”电子文档
“Word文档格式”电子文档应以U盘或光盘为介质制作,其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此处所述内容不含签字、盖章部分)一致,文件格式应为“*.doc”或“*.docx”且不允许加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人应将以下文件分别用封套密封:
(1)投标文件文件电子档
(2)纸质型保单保函原件(如有)
22.2 密封封套上应注明的内容
(1)所封装文件的名称,如“投标文件电子档”、“保单保函原件”等字样;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段/标包(如有);
(3)投标人名称(所注名称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地址;
(4)“请勿在(开标时间)前启封”字样。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前根据封套所注内容执行采购相关程序,若因封套上所注内容错误或不清晰导致误判,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3 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使用无法从外观透视所封装内容的材料(如厚纸、塑胶箱、塑胶袋等)对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2.4 投标人须另备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进行单独密封,若为保函则应提供原件。
22.5 投标人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密封,不得与其他须单独密封的文件一同封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现场持身份证原件。
23.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
23.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某一组成部分)将被拒绝。
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4.1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如需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须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执行。
24.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发生评标委员会依法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情况外,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24.3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时,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或依照保函、保单索赔。
2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以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
五、开标与评标
26.开标
26.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26.2 截至开标之时,投标人家数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不予开标。
26.3 依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解密)。
26.4 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并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内容、撤回投标的通知及招标文件规定需要宣读的其它内容。
26.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案。投标人对开标环节的异议应在开标现场当场提出并在开标记录中写明异议内容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在开标记录中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及结果。
26.6 投标人未参与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及结果。
27.评标
27.1评标过程的——性
27.1.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内容,采购相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7.1.2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7.2投标文件的澄清
27.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或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7.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3 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将不被认可。
27.3 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将按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所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27.4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以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为准)。
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
28.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将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或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以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为准)。
29.中标结果
29.1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相关媒体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9.2 除因质疑投诉或其他法定情况导致中标结果发生改变的情况外,《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30.投标文件的处理
30.1 所有已启封(解密)并唱出的投标文件,均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30.2 依法暂停(停止)开评标活动的,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封存。
30.3 截至开标之时,投标人家数不满足法定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解密)并退回投标人。
31.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原则的投标人。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2.2 中标人应当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送有效合同原件,以便公示及备案,逾期递送造成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3.代理服务费
33.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批复计取。
七、其他
3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4.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34.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文件)范围的,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4.3 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相关政策。
34.4 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藏财采办〔2019〕22号)相关政策。
35.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
为依法依规开展代理业务,规范我司从业人员行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特作以下廉洁自律承诺,并接受招投标或采购活动有关当事人(包括监管部门、招标人/采购人、评审专家、投标人/响应人等,下同)监督。
我司所有从业人员在招标及采购代理工作中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不利用工作之便从投标人、采购人等处谋取私利;
2.不索贿受贿;
3.不向投标人收取回扣、佣金和其它形式的好处;
4.不接受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正性的各种宴请;
5.不参与由投标人、采购人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6.不到投标人、采购人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一切费用;
7.不泄露招标底价、投标人、采购文件内容等招投标过程中需——的事项;
8.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和处理。
如公司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有关当事人均可向我司反映,或直接向有关监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我司监督电话:0891-*******。
▲36.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及投标相关事项
1.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定义:(1)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相关制作工具)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可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电子档是指存储在U盘(或光盘)中的投标文件。
3.线下递交给代理机构存档的电子文件要求
依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投标单位开标时应由投标代表携带CA锁参加会议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若投标人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等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投标人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的;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6.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完成所投全部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7.建议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打印后签字盖章,再将已签字盖章的页面扫描成彩色PDF格式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以保证投标文件签章的完整性。
8.投标人所投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投标的相关事宜,除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外,还必须满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确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或无法满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而导致不利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合同格式
注: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本章为合同模板,供应商和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但不得偏离招标文件要约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
甲方:西藏那曲比如县乡村振兴局
乙方:
见证方(采购代理机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甲方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或完成下列相关工作: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供货一览表”。
二、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小写),分项价款在投标文件“分项标价表”中明确。
本合同总价款是合同标的物及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的含税费用。还应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售后服务费用。
三、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属于本合同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部分;(5)技术偏离表/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四、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部分”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五、包装要求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的运输方式: 。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供货。
5.乙方应将所提供:
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同时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6.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8.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9.项目履约验收须执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规定。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本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如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超过以上的,根据乙方承诺质保期执行。在质保期内发现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免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方、乙方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八、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相关事宜应依据采购文件规定执行,若无相关规定,则按照下款执行。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元(小写),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货物验收合格后____年内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九、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国产货物,日内(进口货物,日内)交验合格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提交下列文件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货款:
(1)乙方提供的合法发票;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3.甲方如因财政原因无法按期支付合同款,应及时通知乙方,支付顺延。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
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8.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十一、知识产权条款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若乙方提供的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出现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时,该侵权责任由乙方来承担,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付。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六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份, 二份交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存留。
履约地:
(此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 单 位 地 址 : 电话: 邮编: 联系人: 时间: |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 公 司 地 址: 电话: 邮编: 开 户 银 行: 账号: 联系人: 时间: |
见证方(采购代理机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东暄 见证人: 公 司 地 址 :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号 电话:0891-******* 时间: |
廉政承诺书
根据国家及西藏自治区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在采购过程中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采购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加强合同项目的廉政建设,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
二、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乙方在项目实施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该承诺书约定相关事项由采购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 方: | (盖章) | 乙 方: | (盖章)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
2023年月日 | 2023年月日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一切资料,无论是否要求另行提交,均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2.本章格式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相关要求有冲突之处,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要求及规范为准。
投标文件索引
序号 | 评审条款 | 评审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一 | 资格审查 | ||
1 | |||
2 | |||
… | |||
二 | 符合性审查 | ||
1 | |||
2 | |||
… | |||
三 | 综合评分 | ||
1 | |||
2 | |||
… | |||
四 | 其他 | ||
1 | |||
2 | |||
… |
说明:该投标文件索引表格放在投标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
附件1投标函
投标函
致: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段) 招标文件(包括更正、澄清文件)要求,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所附投标报价中规定的应提供的全部标的内容投标总价为394.88万元,单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5.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6.同意向你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具日期:2023年月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标段/标包 | |||
投标报价 | 燕麦干草 | 元/公斤 | |
苜蓿干草 | 元/公斤 |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小写:________ | ||
人民币大写: | |||
履约时间 |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 ||
履约地点 |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 ||
备注 |
投标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说明:本项目实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上电子化投标,系统中必须填写
数字金额的报价,但由于本项目是单价进行报价,故系统中填写数字金额报价时,投标
人填写数字金额报价为*******.00元即可。
价格分计算规则:投标人所报燕麦干草、苜蓿干草单价为价格分计算的依据。参与计算价格分的数值为=燕麦干草单价×60%+苜蓿干草单价×40%。
附件3 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标段(标包):__________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厂家)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 | |||||||
本表总报价: |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报出投标总价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3.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 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标段(标包):__________
序号 | 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条款 | 偏离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
2 | |||
… |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说明:
1.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无偏离”。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同时在“偏离说明”栏中描述偏离的具体内容。
3.正偏离是指响应内容高于(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对项目实施有利,负偏离是指响应内容低于(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对项目实施不利。
4.投标人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投标人已经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投标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全部价格。
5.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列出偏离情况,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当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5 资格审查资料
(一)承诺函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及所投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条件。
二、我方截至投标截止时间 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 不属于 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 不存在 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未同时 参加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二)我方的控股股东:
(三)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
(四)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
我方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真实有效。
我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情形。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且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负 责 人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电话 | 传真 | |||
企业简介 |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说明: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说明:
1. 新成立企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
2.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
3. 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申报)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人员入职不超过三个月,从成立或入职当月开始提供。
说明:1.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无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特此声明。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内容格式自拟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八)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照资格要求补充提供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无须填写。
(九)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若非联合体则不填写)
致:(采购人名称)
和(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XXXXXXXXXX(项目名称)标段(标段号) XXXXXXXXXX(标段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应明确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总体成果集成单位)
5、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职员 担任本标段项目第一负责人,
联合体成员单位职员担任本标段项目第二负责人。
6、联合体对本标段项下合同款的分配比例: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
7、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章)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提供相应的支票、汇票、汇单、保函等复印件)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附件6 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为注册于省(市、自治区)的(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予(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段)投标有关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2023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 |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
被授权人职务: |
附: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7 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验收通过时间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地点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
2 | ||||||
… |
(后附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说明:
1.投标人须按照综合评分细则及采购需求要求提供各项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算;
2.正在执行的类似业绩需标明执行状态,投标人需在备注栏填写合同执行的状态。
附件8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说明:
1.不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本项,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情况中的“标的名称”请与分项报价表对应。
3.投标人拟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须另备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函原件并单独密封。
4.当单独密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声明函不一致时,以单独密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
5.当仅提供了单独密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声明函时,以仅提供的声明函为准。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监狱企业证明
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9 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如不涉及,无须填写)
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标段(标包):__________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规格型号 | 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认证书有效截止期 | 价格 |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
1 | |||||||||
2 | |||||||||
… |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说明:
1.本表适用于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文件)范围内的。
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不予认定。
3.本标所填项还应后附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附件10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标段(标包):__________
序号 | 招标文件需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
2 | ||||
… |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说明:
1.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无偏离”。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同时在“偏离说明”栏中描述偏离的具体内容。
3. 正偏离是指响应内容高于(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对项目实施有利,负偏离是指响应内容低于(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对项目实施不利。
4.投标人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投标人已经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投标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全部价格。缺项部分视为负偏离。
▲5.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列出偏离情况,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当相关法律责任。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虚假应标,投标人将承担虚假投标的法律责任。
附件11 方案及承诺
依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要求分别列出相应的(服务、技术、售后、验收等)方案/承诺,及投标人自身认为有必要作出的方案/承诺。内容、格式自拟。
附件12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如不涉及,无须填写)
(一)拟投入人员清单
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标段(标包):__________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资格证书 | 现任职务/职称 | 从事工作年限 | 备注 |
1 | ||||||||
2 | ||||||||
… |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专业/学历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行业时间 | ||||||
个 人 简 历 | |||||||
时 间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 | |||||||
参加过的主要项目 | |||||||
业主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业主联系方式 | 担任职务 | |||
…. |
投标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说明:1.上表可由投标人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当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相应证明材料时,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3 拟投入产品证明材料
(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4 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情形的承诺
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以下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相关事宜;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8)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9)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0)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1)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我方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
第六章 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清单:
品目 | 采购占比 | 最高限制单价 |
燕麦干草 | 总吨数的60% | 1.45元/公斤 |
苜蓿干草 | 总吨数的40% | 1.55元/公斤 |
成分具体参数要求:
一、质量标准及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须完全满足下列技术参数要求。
1.燕麦干草技术要求
1.1 感官要求
燕麦干草要求表面绿色或浅绿色,因日晒、雨淋或贮藏等原因导致干草表面发黄或失 绿的,其内部应为绿色或浅绿色。无异味或有干草芳香味。无霉变。
1.2化学指标
指标 | 燕麦干草质量分级 | |||
特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中性洗涤纤维 % | <50.0 | ≥50.0,<54.0 | ≥54.0,<57.0 | ≥57.0,<60.0 |
酸性洗涤纤维 % | <30.0 | ≥30.0,<33.0 | ≥33.0,<35.0 | ≥35.0,<37.0 |
水溶性碳水化合物 % | ≥30.0 | ≥25.0,<30.0 | ≥20.0,<25.0 | ≥15.0,<20.0 |
水分 % | ≤14.0 | |||
备注:中性洗涤纤维、酸性洗涤纤维、水溶性碳水化合物均为干物质基础。 |
1.3检测方法
1.3.1 抽样
按 NY/T 2129 的规定执行。
1.3.2 水分含量
按 GB/T 6435 的规定执行。
1.3.3 粗蛋白含量
按 GB/T 6432 的规定执行。
1.3.4 中性洗涤纤维含量
按 GB/T ***** 的规定执行。
1.3.5 酸性洗涤纤维含量
按 NY/T 1459 的规定执行。
1.3.6 水溶性碳水化合物含量
参考《燕麦干草质量分级》附录 A 执行。
1.4质量分级判定规则
1.4.1 符合感官要求后,再根据化学指标定级。不符合感官要求的为不合格产品。
1.4.2 A型燕麦干草以中性洗涤纤维、酸性洗涤纤维、粗蛋白质三个指标确定等级。三个指标分别找对应等级,样品等级以三者中较低等级为准。
1.4.3 B型燕麦干草以中性洗涤纤维、酸性洗涤纤维、水溶性碳水化合物三个指标确定等级。三个指标分别找对应等级,样品等级以三者中较低等级为准。
2.苜蓿干草等级指标要求
2.1 感官要求
苜蓿干草要求表面绿色或浅绿色,因日晒、雨淋或贮藏等原因导致干草表面发黄或失绿的, 其内部应为绿色或浅绿色。无异味或有干草芳香味。无霉变。茎叶保存比较完整。
2.2理化指标
指标 | 苜蓿干草质量等级 | ||||
特级 | 优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粗蛋白质 % | ≥22.0 | ≥20.0,<22.0 | ≥18.0,<20.0 | ≥16.0,<18.0 | <16.0 |
中性洗涤纤维 % | <34.0 | ≥34.0,<36.0 | ≥36.0,<40.0 | ≥40.0,<44.0 | >44.0 |
酸性洗涤纤维 % | <27.0 | ≥27.0,<29.0 | ≥29.0,<32.0 | ≥32.0,<35.0 | >35.0 |
相对饲用价 % | >185.0 | ≥170.0,<185.0 | ≥150.0,<170.0 | ≥130.0,<150.0 | <130.0 |
杂类草含量 % | <3.0 | <3.0 | ≥3.0,<5.0 | ≥5.0,<8.0 | ≥8.0,<12.0 |
粗灰分 % | ≤12.5 | ||||
水分 % | ≤14.0 | ||||
注: RFV=DMI(%BW)×DDM(%DM)/1.29, 其中,干物质采食量 DMI(%BW)=120/NDF(%DM),干物质消化率 DDM(%DM)=88.9-0.779ADF(%DM) |
2.3检测方法
2.3.1 抽样
按 NY/T 2129 的规定执行。
2.3.2 粗蛋白含量
按 GB/T 6432的规定执行。
2.3.3 中性洗涤纤维含量
按 GB/T *****的规定执行。
2.3.4 酸性洗涤纤维含量
按 NY/T1459的规定执行。
2.3.5 杂类草含量
从随机抽取的所有样品草捆中分别取样1kg,称量后将其中的杂类草检出并称量,计算平均百分含量。
2.3.6 粗灰分含量
按 GB/T 6438 的规定执行。
2.3.7 水分含量
按 GB/T 6435 的规定执行。
2.4质量分级判定规则
2.4.1 符合感官要求后,再根据理化指标定级。不符合感官要求的为不合格产品。
2.4.2 以 CP、RFV、杂类草含量三个指标确定等级。干草样品的三个指标各自找对应等级,最后等级以三者中最低等级为准。
二、质验收标准求
1、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按中国畜牧业协会公布《苜蓿干草质量分级》、《燕麦干草质量分级》、《青贮和半干青贮饲料 紫花苜蓿》、《青贮饲料 燕麦》、《青贮饲料 全株玉米》、《毛用兔饲养管理技术规程》等6项团体标准等6项团体标准执行。
2、中标供应商在交货时,每一批次必须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不予验收。
3、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每批次货不定期按国家标准抽样,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如与供应商的检测报告不符,采购人拒收货。并保留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特别注意事项:
1.报价包含税、运费、存储等所有相关费用。
2.本次采购预算为*******.00元,中标价格(合同签订价格)亦为*******.00元。投标人报价规则为:以燕麦干草、苜蓿干草的单价进行报价(单位:元/公斤,最高限制单价详见采购清单)。最终燕麦干草、苜蓿干草的采购数量,以项目预算价格、投标人所报单价、采购占比进行计算
3.价格分计算规则:投标人所报燕麦干草、苜蓿干草单价为价格分计算的依据。参与计算价格分的数值为=燕麦干草单价×60%+苜蓿干草单价×40%。
4.本项目实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上电子化投标,系统中必须填写数字金额的报价,但由于本项目是单价进行报价,故系统中填写数字金额报价时,投标人填写数字金额报价为*******.00元即可。
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2022年12月15日前
2.交货地点:西藏那曲市比如县
3.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
1.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2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环节。
1.3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执行评标程序。
1.4 资格审查标准、条件以下表(资格审查细则表)要求为准
资格审查细则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1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5 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要求执行。 |
2 | 投标人诚信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结果公示前的信用记录或由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代理机构随其他采购文件一同留存,信用信息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 |
3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以上各项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为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
2. 评标
2.1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2 评标委员会
2.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依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建。
2.2.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评标职责。
2.2.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2.4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
2.2 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顺序开展评标工作:
(1)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2)进行符合性审查;
(3)详细评审;
(4)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2.3 符合性审查
2.3.1 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2.3.2 符合性审查细则
符合性审查标准、条件以下表(符合性审查细则表)要求为准
符合性审查细则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1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应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且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
2 | 控股及管理关系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
3 | 前期工作关联性 | 提供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
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规定数额的保证金。 |
5 | 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0天的投标有效期。 |
7 | 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情形 | 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情形。提供承诺函。 |
8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注:以上任意一项不符合,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不进入详细评审。 |
2.4 详细评审
2.4.1 详细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审核,如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修正并由投标人确认。
▲2.4.2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合同的履约,或者在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义务;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有重大偏离情况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4.2 详细评审细则
综合评分各项标准及权重以下表为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权重 | 评标办法 |
1 | 报价 | 30 |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投标报价)×30。 2.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标准及认定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5.参与计算价格分的数值为=燕麦干草单价×60%+苜蓿干草单价×40%。 |
二 | 技术部分(53分) | ||
1 | 产品规格及技术 参数 | 20 | 投标人将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对照进行偏离对比并制作“技术偏离表”(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技术参数要求,得技术分20分,有1项负偏离得10分,有两项及以上负偏离得0分。 |
2 | 服务方案 | 33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进度安排;供货保障方案;人员配置;管理组织方案;配送运输方案;应急预案;饲草料存放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对应措施;售后服务内容和范围;赔偿方式和售后服务期限。 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供货安排合理,人员安排合理有效,应急预案合理详细,保障计划合理,存放有序,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3分(如有缺项或不足在此分数基础上进行扣分),以上11项中,每缺少1项或其完全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在扣3分,每有1项中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扣2分,每有1项总体内容完备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1分。 (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有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之处或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地点、涉及的规范、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有不一致之处的情形;2.内容存在部分瑕疵是指内容基本完备可行,但存在部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细节错误之处。) |
三 | 商务部分(17分)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10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以提供合同为准),最高得10分。 |
2 | 仓储能力 | 2 | 投标人需具备本项目履约匹配的仓储能力,提供场地所属证明材料得2分。 注:须仓储机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 | 1 |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文件)内且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每提供1份证书(不同品目)得1分,最高得1分。 |
4 | 扶持少数民族、不发达地区 | 1 | 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得1分。 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企业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投标响应 | 3 | 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与投标文件进行点对点比较,具体包括:投标文件是否编制有序、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完备、所要求的各项资质证明文件是否完备等,满足上述要求得3分,有1项不满足扣1分,有3项及以上不满足得0分。 |
2.4.3 评分计算方法及中标原则
2.4.3.1 评分计算方法
(1)每位评审专家为各投标人所打评标总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投标人最终评审得分为所有评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各评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2.4.3.2 同品牌投标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3.3 排序原则
按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得分全部相同时,以注册地点在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获得靠前排序。
2.4.3.4 中标原则
采购人将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或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以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为准)。
签字页:
采购单位请认真审阅采购文件,确认后请加盖采购单位的公章。
采购单位 盖章 | 西藏那曲比如县乡村振兴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
2022年月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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