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六批设备材料(一标)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第六批设备材料(一标)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准格尔旗大正电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六批设备材料采购(一标),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自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准格尔旗大正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准格尔旗公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特你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内容:电力电缆采购;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3交货期:签订订货合同后15日内;
2.4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包件1(电力电缆采购)
2.6资审方式: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参加投标的生产制造商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包件的采购产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各包件资格要求:
3.4.1包件1(电力电缆采购):1.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含以上;2.具有所供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包括阻燃、耐火、耐低温电缆);3.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在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国内设备材料招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7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级复印件1份;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4.4提供所供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包括阻燃、耐火、耐低温电缆)复印件1份;
4.5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1份;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逐页加盖企业红公章予以确认,并装订成册。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3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诚房地产二楼203室(丽晶商务宾馆南侧)
5.4领取招标文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费用:每包件售价伍佰元整(5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准格尔旗大正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准格尔旗公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诚房地产二楼203室(丽晶商务宾馆南侧)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4*****665
电子邮件:********9@qq.com">********9@qq.com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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