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科设备采购(中药熏蒸治疗机(6台)、乳腺治疗仪(3台)、硬管内窥镜和内窥镜摄像光源系统(1套)、治疗床(8张)、乳房病灶旋切活检系统(1套))公开招标
乳腺科设备采购(中药熏蒸治疗机(6台)、乳腺治疗仪(3台)、硬管内窥镜和内窥镜摄像光源系统(1套)、治疗床(8张)、乳房病灶旋切活检系统(1套))公开招标
乳腺科设备采购(中药熏蒸治疗机(6台)、乳腺治疗仪(3台)、硬管内窥镜和内窥镜摄像光源系统(1套)、治疗床(8张)、乳房病灶旋切活检系统(1套))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乳腺科设备采购(中药熏蒸治疗机(6台)、乳腺治疗仪(3台)、硬管内窥镜和内窥镜摄像光源系统(1套)、治疗床(8张)、乳房病灶旋切活检系统(1套))
原公告政府采购编号:鹤财采计[2023]1005
原公告采购代理编号:尊领采招字(2023)006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为: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核心产品为:无。
更改为:■ 核心产品为:乳腺治疗仪(3台)。
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采购文件中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鹤城区妇幼保健院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天星西路新外滩电力水岸
(3)联系人:史先生
(4)邮 编:******
(5)电 话:0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尊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世纪花园主楼C座28楼F22
(3)联系人:向先生
(4)电话:17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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