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置招标(食堂)

废旧物资处置招标(食堂)

我院拟处置部分废旧物资,现以招标方式予以处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

  采用书面报价方式。报价内容包括:

  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报名材料)或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个人报名材料)。

  报价内容需盖章(单位投标)或签字(个人报价),且需在封口贴上封条并盖章或签字,并于2023年3月8日11:00前送达指定地点(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号市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联系人:邢老师 ********)。逾期报价,纸面报价单未盖章(单位投标)或签字(个人投标),报价内容不全,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方若需察看实物,自行联系预约招标方(联系人:胡老师********)。

  二、有关说明

  (一)中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及时联系招标方,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清运废旧物资并将汇款至指定账号。

  (二)中标方清运废旧物资时需遵守我院管理规定,在我院监督人员在现场时清运装载货物。

  三、废旧物资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主要参数

  1

  冰柜

  2

  蒸车

  3

  和面机

  4

  冷藏柜烤箱

  5

  柜机空调

  6

  不锈钢洗碗水槽

  7

  烧灌装煤气砂锅加热灶具

  8

  其他物品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旧物资处置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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