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置招标(食堂)
废旧物资处置招标(食堂)
我院拟处置部分废旧物资,现以招标方式予以处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
采用书面报价方式。报价内容包括:
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报名材料)或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个人报名材料)。
报价内容需盖章(单位投标)或签字(个人报价),且需在封口贴上封条并盖章或签字,并于2023年3月8日11:00前送达指定地点(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号市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联系人:邢老师 ********)。逾期报价,纸面报价单未盖章(单位投标)或签字(个人投标),报价内容不全,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方若需察看实物,自行联系预约招标方(联系人:胡老师********)。
二、有关说明
(一)中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及时联系招标方,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清运废旧物资并将汇款至指定账号。
(二)中标方清运废旧物资时需遵守我院管理规定,在我院监督人员在现场时清运装载货物。
三、废旧物资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参数 |
1 | 冰柜 | ||||
2 | 蒸车 | ||||
3 | 和面机 | ||||
4 | 冷藏柜烤箱 | ||||
5 | 柜机空调 | ||||
6 | 不锈钢洗碗水槽 | ||||
7 | 烧灌装煤气砂锅加热灶具 | ||||
8 | 其他物品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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