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阜新段扩能改造工程调整建管甲供物资第五批招标公告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阜新段扩能改造工程调整建管甲供物资第五批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阜新段扩能改造工程调整已由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所需电力系统信息采集系统,箱式分区所和AIS手动隔离开关柜,电力电缆为建管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阜新段扩能改造工程调整在辽宁省锦州市、阜新市。
2.1.1项目概况:
(1)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阜新段扩能改造工程调整,小东站设到发线4条(含正线),设旅客基本站台和中间站台各l座,并设旅客跨线设施。
(2) 到发线、编发线、机走线、机待线、电力机务段段管线和有电力机车运行的其他线路均电化。
(3)新建牵引供电设施纳入沈阳局调度所普速铁路牵引供电远动系统集中监控。
(4)新增房屋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及电力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具体规格型号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各包件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8日至7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四号320房间)持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标书汇款底单、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ISO9000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购买标书所须文件均须原件并携带一份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10时00分至2015年8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1.5%,上限不超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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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四号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高士明
电话(传真):138*****841、****-*******
电子邮件:syjwzzbgsm@163.com
户 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779
包件列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1 DL -03
2 DL -02
3 DL -01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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