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关于浦城县石陂镇养鸭场土壤环境排查外包监测方案
2023年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关于浦城县石陂镇养鸭场土壤环境排查外包监测方案
监测项目外包合格供应商询价表
合格供应商名称(公章): 询价时间:2023年2月28 日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我局工作部署要求,要对浦城县石陂镇养鸭场周边土壤环境开展一次排查监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监测服务项目。
请满足条件且有意愿的公司,根据自身检测范围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供以下服务询价表,并将询价表密封寄送至: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江滨路81号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监测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联系人:南平市浦城环境监测站,联系电话:0599-*******,189*****151)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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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价(元) | 备注 |
1 | 2023年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关于 浦城县石陂镇养鸭场土壤环境排查外包监测方案 | ||
总 计 |
监测方案见附件
附件: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关于浦城县石陂镇
养鸭场土壤环境排查外包监测方案
一、服务方案内容
1.项目名称:浦城县石陂镇养鸭场土壤环境排查外包监测方案
2.监测点位:共设置土壤监测点位19个,养鸭场名单以我局安排为准。
(1)浦城县石陂镇内有代表性的养鸭场共3家。其中2家养鸭场周边分别设置5个土壤监测点位(背景点1个、沉淀池1个、鸭舍1个、鸭子活动区域2个);另1家养
鸭场周边分别设置7个土壤监测点位(背景点1个、沉淀池1个、鸭舍1个、鸭子活动区域2个、养鸭场对应的支流下游底泥1个、养鸭场汇入石陂溪口底泥1个);
(2)浦城县石陂镇河流环境土壤监测点位2个(石陂溪上游底泥1个、石陂溪入河口底泥1个)。
3.监测项目:氨氮、总磷,共2项;
4.监测频次:所有点位监测1次;
5.报告完成时间:于2023年3月25日前完成监测任务,并提供含CMA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等,报告中需含监测点位定位照片及采样时间等信息;
6.监测方法及质量保证:按照技术要求和质控要求,做好监测样品的采集、保存、制备等,并做好后续的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二、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具有国家认定颁发的检测资质,满足外包项目需要;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监测方必须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通知(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及附件的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并做好覆盖监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活动。
(2)检测结果如有异常需重新补测一次。
(3)报告提供监测原始记录、质控记录(复印件)及现场采样照片(含点位定位日期)等。
(4)接受委托方的盲样及其他方式质量考核。
(5)报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需支付的费用(含检测费、交通差旅费、住宿费等)。
(6)本项目应具备所有外包项目的监测资质,不接受分包。
(6)积极配合提供留档材料,如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本次询价中涉及的监测项目与资质认定附表项目对照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7)本方案为我局初步询价,后期我局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服务。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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