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头村办公场所租赁项目--招标公示
泉头村办公场所租赁项目--招标公示
泉头村办公场所租赁项目经泉头村级党组织与村委会联席会议通过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泉头村;
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有两处(1)第一处:泉头村绿城柳岸晓风小区西侧的一层办公室,租赁面积300平方米,招标底价为每月每平米21元不含税;(2)第二处:该办公楼北侧一处临时项目部(该处为应拆未拆建筑,随时面临拆除)租赁面积为200平方米,招标底价为每月每平米10元不含税,若该处建筑拆除,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租金自拆除当月起免予收取。
1.3.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不得用作其他经营项目;
1.4.本招租项目整体一次性出租:期限为3年(装修免租期3个月);
1.5.招标项目租金最低控制价为:第一处招标底价为每月每平米21元(不含税),第二处招标底价为每月每平米10元(不含税),且投标人两处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招标底价。
1.6.租赁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不计利息)
1.7.租金支付方式: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在每月5日前转账支付给甲方,先支付后使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
2.2.投标人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4.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租条件;
2.5.投标人不得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2.6.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2.7.中标后应在新店镇注册1家新公司(若在新店镇已有公司无须注册,但注册资金需到下述要求)(注册前10天需上报镇企业办),商贸服务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工业建筑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若要转租需甲方同意,且转租协议必需有本点内容。);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才有的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 时30分至11 时00分,下午2 时30 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需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2.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300 元。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月29日17时00分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肆仟玖佰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30 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核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安区政府网新店子网、福州惠民资金网、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
电 话:152*****389
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
电话:181*****135
联系人:小陈
监督机构名称: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监督小组
地址: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名: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峡银行三山银行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泉头村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而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泉头村办公场所租赁项目经泉头村级党组织与村委会联席会议通过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泉头村;
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有两处(1)第一处:泉头村绿城柳岸晓风小区西侧的一层办公室,租赁面积300平方米,招标底价为每月每平米21元不含税;(2)第二处:该办公楼北侧一处临时项目部(该处为应拆未拆建筑,随时面临拆除)租赁面积为200平方米,招标底价为每月每平米10元不含税,若该处建筑拆除,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租金自拆除当月起免予收取。
1.3.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不得用作其他经营项目;
1.4.本招租项目整体一次性出租:期限为3年(装修免租期3个月);
1.5.招标项目租金最低控制价为:第一处招标底价为每月每平米21元(不含税),第二处招标底价为每月每平米10元(不含税),且投标人两处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招标底价。
1.6.租赁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不计利息)
1.7.租金支付方式: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在每月5日前转账支付给甲方,先支付后使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
2.2.投标人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4.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租条件;
2.5.投标人不得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2.6.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2.7.中标后应在新店镇注册1家新公司(若在新店镇已有公司无须注册,但注册资金需到下述要求)(注册前10天需上报镇企业办),商贸服务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工业建筑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若要转租需甲方同意,且转租协议必需有本点内容。);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才有的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 时30分至11 时00分,下午2 时30 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需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2.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300 元。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月29日17时00分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肆仟玖佰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30 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核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安区政府网新店子网、福州惠民资金网、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
电 话:152*****389
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
电话:181*****135
联系人:小陈
监督机构名称: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监督小组
地址: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名:福建泉头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峡银行三山银行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泉头村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而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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