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洞庭河、朗士港)设计(重新公告)
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洞庭河、朗士港)设计(重新公告)
招标公告基本信息 | ||||||||
公告编号 | KSSL********* | 立项批文 | 昆开基(2023)4号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设计 | 批准机关 | 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人 |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 |||||||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机构 | 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比例 | ¨市级 100% t区(镇)级%¨其他 %(来源:自筹资金) | |||||||
标段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设计指导价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 日期 | ||||
KSSL*********014 | 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洞庭河、朗士港)设计 (重新公告) | 52.38万元 | 2023年3月27日 | 2023年4月10日 | ||||
设计服务期 | 15日历天 | |||||||
说明 | 本项目为组团招标项目: 1、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桃花江、泥泾河)设计、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金鸡河、高家泾、北塘河、俞皋村河)设计、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东安江、柏庐公园、现代广场)设计、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东门塘、汛塘河、珠地河)设计(重新公告)、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洞庭河、朗士港)设计(重新公告)、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小二河)设计(重新公告)6个标段为一个组团,投标人均可报名但仅允许中标一个。 2、定标顺序: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桃花江、泥泾河)设计→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金鸡河、高家泾、北塘河、俞皋村河)设计→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东安江、柏庐公园、现代广场)设计→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东门塘、汛塘河、珠地河)设计(重新公告)→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洞庭河、朗士港)设计(重新公告)→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小二河)设计(重新公告)。 3、若定标顺序在前的标段因报名不满或其他原因导致流标,则定标依次顺延,不影响其余标段的定标。 | |||||||
标段内容 | 洞庭河改造面积约*****.8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土方造型、绿化种植,同时建设圆木桩护岸、景观排水、景观照明等配套工程。朗士港改造面积约*****.8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绿化种植、土方造型,同时建设驳岸等配套工程。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质 | 设计单位必须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和③,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②和③投标的,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是具备②或③资质的单位;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利设计行业丙级(含)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③风景园林专项乙级设计资质。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可设置正、副项目负责人两人(满足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
投标人其他要求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承诺; 2、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需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 |||||||
其他条件 | 1、本工程为资格后审,须在投标系统中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2.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2.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8、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有关要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登录“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 | |||||||
报名、发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招标文件 发售开始时间 | 2023年02月28日9:00 | 招标文件 发售结束时间 | 2023年03月07日16:30 | |||||
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 登录昆山市水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97.207.27:82/op/Login.aspx进行下载或获取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 发售价格 | / | |||||||
报名准备工作 | 1、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大厅(地址)或通过线上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180.97.207.27:82/op/downLoadHtml.aspx,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昆山市水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97.207.27:82/op/Login.aspx进行下载或获取招标文件。 3、如潜在报名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准备而导致的无法报名、投标失败等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20日09:00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线下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 | |||||||
其他告知事项 |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2、本项目入围方法采用全部入围。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保证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手册:(http://sz.jsggzy.jszwfw.gov.cn/kssfzx/******/******004/********/8a1ef37c-0cde-4a44-a6b9-*****b5de5fb.html)。发布公告媒介:“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4、投标单位CA签到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0日09:00前;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0日09:30。逾期签到或解密的做废标处理,不参与后续环节。 | |||||||
发布公告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联系人 | 郁科 | 联系方式 | 0512-******** | |||||
招标人地址 | 昆山市 | |||||||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方式 | 0512-******** | |||||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地址 | 昆山市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俞秋虹 | 联系方式 | 0512-********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 |
标签: 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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