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关于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关于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级重点企业管理不到位。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废气处理系统中活性炭、活性棉未及时更换。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样孔口未封闭,存在有机废气跑冒现象。

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重点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更换废气处理系统中活性炭、活性棉,做好台账记录。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封闭不规范的采样口,防止有机废气跑冒。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6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株洲市石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督察 整改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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