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公告

公办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5]5号),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调动各方面发展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切实规范学校食堂物品采购行为,提高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受义乌市教育局委托,杭州农副产品物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义乌市公办学校(含教育机构,下同)食堂大宗物品配送企业准入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准入资格时限

义乌市公办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配送服务企业。配送项目包含义乌市公办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的菜品类(包括肉类(除猪肉和冷冻食品)、鲜蔬类、蛋类、鲜活水产类、干货类、调料类)、冷冻食品、猪肉(生鲜肉)、牛奶、柴油、粮食、食用油。

菜品类配送企业经标段认可的可供应冷冻食品、牛奶。

准入资格时限为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二、资质要求

(一)菜品类

1.营业执照;

2.食品流通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

5.2012年7月起,至公告之日满一年(学校满一学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配送经验;

6.义乌市行政区域内100 m2及以上的场所,场所内装有安全监控设施;具备通过网络进行报价、收单的设施设备;(需现场勘查)

7.食品原料检验、检测相关设备 (必须具备农残、亚硝酸盐、吊白块、二氧化硫检测),有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2015年入围企业可在9月1日前完成培训);(需现场勘查)

8.有专门的配送车辆;(需现场勘查)

9.相匹配的留样保鲜设备;(需现场勘查)

10.配送方案:根据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作操作性强、保障合理的配送方案;

11.制度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产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学校食堂食品中毒应急预案、送货不达应急预案等;

12.具备对公结算帐户;

13.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二)冷冻食品类

1.具有经营冷冻食品的营业执照,并有与执照对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2.食品流通许可证;

3.具备冷冻食品县级及以上一级代理资格;

4.有规范的办公经营场所及必备的硬件设施设备,金华市范围内有独立冷库;具备通过网络进行报价、收单的设施设备;(需现场勘查)

5.从业人员健康证;

6.有专业配送车辆;(需现场勘查)

7.按向二级代理商供货价送达学校仓库承诺书,并在指定网站进行报价;

8.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三)猪肉类

1. 具有经营猪肉(生鲜肉)类营业执照,并有与执照对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2. 2012年7月起,至公告之日满一年(学校满一学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配送经验;

3.从业人员健康证;

4.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四)牛奶类

1. 具有经营牛奶营业执照,并有与执照对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2.食品流通许可证;

3.取得县级及以上一级代理资格;

4.按向二级代理商供货价送达学校仓库承诺书,并在指定网站进行报价;

5.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五)柴油类

1.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

2.所提供的柴油“成品油出库凭证”上的发货地必须为“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油库;

3.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柴油批发价格(不包含上下浮动率)或零售价格孰低为供货最高限价;

4. 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粮食类、食用油类

粮食类、食用油类配送企业具备“义乌粮油市场竞价平台”竞价资格。

三、报名资料

(一)菜品类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初级食用农产品)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度完税证明;

4.企业采购人员、分捡人员、检测人员、送货人员等5人以上的从业人员的用工合同(含租赁车辆送货人员车辆租赁协议)、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12年7月起,至公告之日满一年(学校满一学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配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义乌市行政区域内100 m2及以上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检测室、分捡室、留样设备等场所装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图片;

能进行上网的电脑等设备图片;

7.农残、亚硝酸盐、吊白块、二氧化硫检测设备图片,设备编号或用油漆编注所属企业;

专职人员参与培训的发票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职人员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入围企业可在9月1日前完成培训);

8.配送车辆车辆行使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9.200L以上的冷藏柜;

10.根据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作操作性强、保障合理的配送方案;

11.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产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学校食堂食品中毒应急预案、送货不达应急预案,企业简介等;

12.提供对公结算帐户;

12.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承诺书,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二)冷冻食品类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包含经营冷冻食品,执照对应的固定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冷冻食品县级及以上一级代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金华市范围内冷库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能进行上网的电脑等设备图片;

5.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6.冷藏车行使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7.按向二级代理商供货价送达学校仓库承诺书;

8.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承诺书,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三)猪肉类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包含猪肉(生鲜肉),执照对应的固定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 2012年7月起,至公告之日满一年(学校满一学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配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承诺书(目前正式税务发票税率为1%及以下);

5.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承诺书,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四)牛奶类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包含乳制品,执照对应的固定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及以上一级代理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4.按向二级代理商供货价送达学校仓库承诺书;

5. 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承诺书,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五)柴油类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包含成品油批发;

2.2015年6月柴油“成品油出库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件的需收货单位盖章。(不少于5次);

3.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柴油批发价格(不包含上下浮动率)或零售价格孰低为供货最高限价承诺书;

4. 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六)粮食类、食用油类

浙江省义乌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提供“义乌粮油市场竞价平台”竞价资格。

四、退出机制

1.配送企业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校内交通安全问题及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一经查实,终止该配送企业当年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该配送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下一期准入资格,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2.标段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

3.发现配送企业日常配送价格明显高于学校所在区域市场信息价格的,或物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或因违反食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暂停该配送企业2周供货资格,要求进行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第二次发现的,取消配送资格,并在“义乌市教育后勤食堂采购管理平台”予以通报。对发现配送物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检测设备抽查不合格,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含重金属检测)、凭证的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在“义乌市教育后勤食堂采购管理平台”予以通报,取消下一期准入资格。

4.在自选配送企业模式中报价的配送企业,发现恶意竞价(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并拒绝配送的,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在“义乌市教育后勤食堂采购管理平台”予以通报。

5.配送企业存在帮助学校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配送合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在“义乌市教育后勤食堂采购管理平台”予以通报,取消下一期准入资格。

6.因配送企业原因取消当期合同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下一期准入资格。

7.配送企业出现转包等违规现象的,立即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下一期准入资格。

五、其他约定

1.各学校以学校或标段为单位在通过教育局审核的配送企业里自行确定配送企业;菜品类准入企业在标段第一轮确定配送企业时如果通过资格审核企业大于50家的不得超过二个标段,小于50(含)家的不得超过三个标段;菜品类配送企业在首次确定配送标段后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通过资格审核的配送企业在通过审核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由义乌市教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收取,存入义乌市财政专户。

准入资格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付时有标段配送的须提供标段的同意退付说明、法人委托书一份(必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义乌市教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办理退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3.本次资格审核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审核;法人企业的授权人必须为企业的正式员工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其他经营者必须由经营者本人参与不得授权。

4.配送物品保质期应不短于保质期限的一半时间。

5.配送物品价格在“义乌市教育后勤食堂采购管理平台”进行报价。

6.各标段根据满意率测评确定配送期。满意率测评结果通过网络进行公示。

7.资质时间若无约定的以报名时间结束为准。

8.蔬菜(免税)、猪肉、冷冻品、牛奶、柴油、粮食、食用油增色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9.参与准入资格审核的配送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虚假资料参与资格审核的配送企业,取消本期和下一期准入资格。

10.义乌市教育局拥有本次配送企业准入资格审核公告最终解释权。

六、特别申明

取得准入资格的配送企业,不一定能获得标段学校配送合同。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公告期:2015年7月17日至7月27日

咨询日:2015年7月27日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义乌市教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报名及现场勘查费:菜品类500元,其余类100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晓东  

公告期联系电话:****-******** 130*****375

传真:****-********

报名期联系电话:****-********

粮油企业报名地址:义乌市西站大道 粮油市场1号楼5楼

联系人:万圣南 电话: ****-******** ****-********

  教育局联系电话:159*****988

杭州农副产品物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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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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