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江苏分公司及浙江分公司加气站生产物资采购采办计划公示

气电集团江苏分公司及浙江分公司加气站生产物资采购采办计划公示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江苏分公司及浙江分公司加气站生产物资采购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气电集团江苏分公司及浙江分公司加气站生产物资采购

采办名称:气电集团江苏分公司及浙江分公司加气站生产物资采购

采办内容: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含下属单位)和江苏分公司(含下属单位)需采购加气站备品备件物资,分别签订合同。主要物资包括加气站设备、备品备件、辅助生产物资等。部分备品备件在技术文件中罗列了对应的规格要求及厂家品牌要求,以保证采购到的加气站设备、备品备件及其他生产物资与在用设备兼容。

项目所在地:浙江省、江苏省

服务期:3年,采用1+1+1合同模式。

交货期:卖方收到订单后50个自然日内到货,卖方负责将订单产品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

2023年3月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GB/T*****(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GB/T*****(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提供的体系认证证书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上述相关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石油化工行业备品备件物资供货业绩,且至少2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告。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批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2月24日

,江苏,浙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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