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团泊大桥雨水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监理)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团泊大桥雨水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2301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监理[2023]02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团泊大桥雨水泵站工程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23】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070.22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申请政府专项债:1070.2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5立方米/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团泊大桥雨水泵站工程,建设规模为1.5立方米/秒,新建一座雨水泵站,设计规模为1.5m3/s,泵站扬尘为6.5米,采用一体化预制泵站形式,工艺流程为:d1500进水管道→进水闸门井→一体化预制泵站(含格栅一台)→出水池→2-d1000出水管道→接下游雨水管道;主要建构筑物包括:进水池、进水闸门井、一体化泵站、出水池、泄压井、出水管道、变配电柜等。同步实施电气、自控、暖通、临时工程(临时疏通、临时清淤、临时筑堤)、绿化、道路等工程,总投资额1070.2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团泊大道辅路,南至香醍名邸小区,西至香醍名邸小区,北至顶湖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团泊大桥雨水泵站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为1.5立方米/秒;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雨水泵站,设计规模为1.5m3/s,泵站扬尘为6.5米,采用一体化预制泵站形式,工艺流程为:d1500进水管道→进水闸门井→一体化预制泵站(含格栅一台)→出水池→2-d1000出水管道→接下游雨水管道;主要建构筑物包括:进水池、进水闸门井、一体化泵站、出水池、泄压井、出水管道、变配电柜等。同步实施电气、自控、暖通、临时工程(临时疏通、临时清淤、临时筑堤)、绿化、道路等工程。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从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总投资额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4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4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3年04月01日 至 2023年04月10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1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至 2023年03月06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符合要求的参与单位请与代理公司联系后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加盖公章及上述资料和被授权人社保证明等至代理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27 层)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程树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董英泽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叶烨(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25层东侧
邮政编码:******联系人:李海威电话:022-********-806
传  真:022-********
日期:2023年02月2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董英泽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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