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段店镇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建设用地征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ZYG-QTXM-2023-03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
一招标条件
本段店镇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建设用地征收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9.253481万元,招标人为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工程项目段店
协调指挥部。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建设项目所在地段店镇泥矶村刘弄村百席村武圣
村孙彭村共计约152户,约34978.93平方米按实际征收房屋面积计算民用住宅的征
收动迁拆除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调查登记宣传解释动迁谈判费用补偿
起草审核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组织被征收人腾退搬迁房屋整理装订资料档案电子档
案扫描和录入信息根据房屋征迁信息录入情况组织安置房分配活动负责拆除被征收人已
搬迁的房屋及附属物建筑物,并清理干净和自行处理拆除的废旧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等,具
体采购需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段店镇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建设用地征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段店镇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建设用地征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
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
含房屋征收拆迁等相关内容: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
3.3为本项目实施开展拆迁评估审计业务工作的单位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其他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段店镇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建设用地征收项目,己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采
购单位为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工程项目段店协调指挥部,代理机构为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
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相关内容规定,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另外,由于本项目服务为新港高速双柳大
桥连接线建设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费用,属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不属于政府年度
预算内资金,因此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范畴。因此,经研究决定,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
标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社会机构参与投标竞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
2.2招标范围: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建设项目所在地段店镇泥矶村刘弄村百席村
武圣村孙彭村共计约152户,约34978.93平方米按实际征收房屋面积计算)民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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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征收动迁拆除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调查登记宣传解释动迁谈判费用补
偿起草审核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组织被征收人腾退搬迁房屋整理装订资料档案电
子档案扫描和录入信息根据房屋征迁信息录入情况组织安置房分配活动负责拆除被征收
人己搬迁的房屋及附属物建筑物,并清理干净和自行处理拆除的废旧建筑垃圾渣土外运
等。具体采购需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
招标控制单价:117.00元/m2(即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填报的单价不得高于该价格,否
则视为无效报价):
2.4合同履约期限:
(1)自采购人发出征收公告或签约通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除安置房分配以外的
全部工作:
(2)安置房分配活动应在动迁及拆除工作完成后根据安置房建设进度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
定时间内组织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
围须包含房屋征收拆迁等相关内容: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
3.3为本项目实施开展拆迁评估审计业务工作的单位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在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二楼,鄂州市吴都
中学东门对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4.2.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2.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即.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落款时间自本项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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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加盖公章:
(报名资料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全部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
名资料封面上应注明联系人名称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
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
5.1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23年3月10日上午9:30时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
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同报名地址,由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
件资料将被拒绝。
5.2本项目的评审会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同报名地址进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工程项目段店协调指挥部
地址:/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3886335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联系人:
袁梓农
电
话:15972554038
电子邮件:pengpeng.39828175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人危价家杀农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彩
(盖章)
0041000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