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的芜湖亲亲的家》歌曲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美美的芜湖亲亲的家》歌曲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引领广大音乐工作者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用心用情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新时代,推动芜湖市音乐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对《美美的芜湖亲亲的家》歌曲制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美美的芜湖亲亲的家》歌曲制作项目
2.项目预算:10万元
3.项目内容:完成歌词《美美的芜湖亲亲的家》谱曲、编曲、音乐制作、MV拍摄、录制等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网“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及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
三、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地点:芜湖市
2.服务时间:合同中约定。
四、付款方式
合同中约定。
五、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两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2023年3月7日上午9时前递交到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C323室
收件人:陈义???联系电话:0553-*******
3.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分项报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等;
(4)工作实施方案;
(5)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六、成交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机关纪委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响应文件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未按要求盖章,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商签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商签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综合得分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八、其他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文件中所列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及有关税费,包括项目未考虑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文件中未列出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陈义???联系电话:0553-*******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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