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示范区宣传项目采购

中韩示范区宣传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韩示范区宣传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lsgyzb@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C2022-017

项目名称:中韩示范区宣传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50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服务要求):

(1)服务规模:包括但不限于VIS视觉识别系统设计、虚拟数字人形象策划等,详见服务需求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4)采购范围:中韩示范区宣传项目采购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成立年限不足的仅提供成立年限至今的即可)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lsgyzb@163.com)

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jlsgyzb@163.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获取文件。

请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邮箱: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党群工作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方式:0431-********(赵东旭)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0431-********(金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锋

电话:0431-********

4.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