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新区财政局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新区财政局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财政局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新区财政局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后(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QZC2022-043。
1.2、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1.3、预算金额:1,500,000元。
1.4、最高限价:折扣费率50%(计费依据为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吉建协【2022】12号文件))。
1.5、采购需求:为本项目提供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服务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核结束止。(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咨询服务)。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9、本项目是否支持政采贷业务: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污水处理厂类似项目造价编审咨询服务业绩);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成立独立项目组,且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组其他编审成员须具备土建或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项目组全体成员须人证相符,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0)参与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计价清单编审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启
4.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U盘)并自行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3)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5)办理联系方式:0431-********。(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0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刘天卉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亮
地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联系方式:0431-********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亮
电 话:0431-********
7.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
7.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791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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